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员工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教代会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会议。其职权是:
(一)参与学校章程的讨论和修改工作;
(二)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的聘任、奖惩、分配改革原则、方法及其他与教职员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有关教职员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五)参与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和中层干部;
(六)参与民主推荐校级干部。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