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依法治校标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0-29 浏览次数: 527


天华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独立学院,现有9个二级学院, 35个专业方向,9500名在校生,约540名专职和兼职教师。自2005年建校以来,学校各届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只有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才能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制度保障,学校才有创新的动力和发展的后劲。

 现在从七个方面来汇报本年度学校依法治校的开展情况:

一、学校建章立制情况

1.章程建设及实施情况

 我校现行有效的章程于2019726日经核准实施。

 我校《大学章程》是根据《天华学院章程实施工作方案》,由学校监察委牵头推进实施,并通过学校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

2.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我校现有校内规章数量包括:教育教学类46项、资产财务类29项、教职工聘评及人事管理类22项、学生招生及学籍管理类21项、科研管理类13项、安全管理类5 项。其中直接涉及依法治校的相关校内文件有: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决定(上师天华201868]号)。

3.实施及保障机制

 为使校内规章制度与章程相配套,学校已形成规范的立、改、废流程,涵盖意见征询机制、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公开与公示机制、跟踪与评估机制、规章汇编机制、档案保管机制等。

 章程制定并实施后,本年度以章程为依据,新发布校内规章制度21件,修改199件,废止63件。

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情况

1.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情况

 学校明确界定了校内不同事务的决策权,明确决策机构的职权,建立了董事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学校还出台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就目的和依据、基本要求、“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求等进行了规定。学校在重大决策前,建立了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做出的重大决策,建立了公示等监督制度。

2.二级管理

 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在20139月制定了二级管理相关制度,同时建立了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及相应的议事规则。学校在实施二级管理时,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立系、部、中心。学校所有资产为全校教职员工所有,实行学校和二级机构分级监管。学校按照二级管理的有关要求,在人财物等方面赋予系、部二级机构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利。

3.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

 学校设有教职工代表大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本年度实际履行如下职权: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须知》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通过期末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民主生活会、中层干部学习会等形式,听取学校“一三五”计划实施情况和“一四五”计划制定意见,以及董事会年度工作刚要、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听取《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会2019-2020学年度工作纲要》、党政监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工会工作年报等文件全面了解教学、财务、资产、人事、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参与谋划学校发展大略;

 通过教代会会议、人事委员会会议、财务预算委员会会议、校长办公会、校务委员会会议就不同议题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即《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19年教代会工作总结》;

 按照学校人事规定评议校领导、中层干部履职情况;

 通过学校监察委和监事委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学术组织建设及权利行使

 学校设有 25 人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占比21%;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科、专业负责人的专任教授占比8%;青年教师占比42%;特邀委员29%;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人具有行政职务。

 学校在下列事务决策前,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的有:

 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

 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章程》《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成立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落实“16条学生能力与素质培养标准”以及201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意见、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规定与实施办法汇编、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位外语条件认定标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修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劳动关系管理办法》;

 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

 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章程 ;

 学校在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的有:

 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如:“活力课堂”星级教师认定、学年科研成果奖励、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

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劳动关系管理办法》;

 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如:年度优秀论文评选、优秀教案评选大赛等;

学校在做出下列决策前,通报过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过咨询意见的有:

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如:董事会纲要、2015-2020五年发展规划、2015-2025十年发展规划;

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如:年度民办教育政府扶持资金师资队伍建设部分校内实施计划;

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如:上海市本科重点课程申报、上海市精品课程申报、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申报、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上海市学校体育科研项目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上海市本科重点教改项目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包括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项目批准书标号:MOE31US2A20141609N)、小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项目批准书标号:MOE31US2A20151711N)、康复治疗学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项目批准书标号:MOE31US2A20161774N)。

本年度学术委员会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0起,裁决学术纠纷0  起。

5.其他民主参与情况

学校设有监事会,人员构成如下:监事长:韩晓玉 监事:江芳、郑宁;

具体职责权限如下:1)检查学校财务运行情况;(2)对学校董事和校领导履职、学校依法办学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学校章程的董事和校领导提出免职的建议;(3)当董事和校领导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领导予以纠正;(4)监事会监事长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5)行使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学校设有工会,人员构成如下:主席:吴国兴,副主席:曹卫,委员13人;

此外学校还设有团委、妇联、学生会等组织。

三、依法治校组织领导情况

1.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设有主管依法治校的领导,分别为党委书记和校长,本年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讨了设计依法治校的议题。学校本年度已将依法治校的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计划及考核,有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考核机制。

2.依法之下工作机制

学校设有专职法治工作的校内机构:审计法务处,有专业机构和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其服务范围涵盖: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处理诉讼及非诉纠纷等。


四、依法规范办学活动情况

1.招生监督

为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开展,学校设立了相关监督小组,全面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学校办公室信访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责任落实。通过加强对招生章程制定和执行的监督,加强对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的监督,提高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切实加强招生工作中的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纪律。监督投诉电话:021-39966020

2.教育教学情况

学校设有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专业:1.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项目批准书标号:MOE31US2A20141609N)、2.小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项目批准书标号:MOE31US2A20151711N)、3.康复治疗学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项目批准书标号:MOE31US2A20161774N)。

3.科研管理

学校制定了设立、运作、管理内设科研机构/组织的相关规则: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岗位职责、制定了开展科研活动的管理规范,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举办学术讲座的有关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风险及违约责任承担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专利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学术评价制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关于处理学术纠纷的规则与流程: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 。

4.财务资产管理

学校制定了收费、退费的标准及具体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生学费收取和退还管理办法),制定了资产登记、建账、管理的资产管理规范: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资产设备管理办法,制定了其他财务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5.校务信息公开

学校设有负责信息公开的信息公开专管员,形成了信息公开具体的机制和工作方案: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学校已编制信息公开的指南与目录,已公开以下信息类别:基本情况、建章立制情况、规划计划、招生考试及学生管理、教育教学、师资队伍、财务管理、涉外事项、其他等九大类。

五、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情况

1.教师权益维护

关于聘用,学校建立了权利义务明确的教师及其他教职员工聘用制度;学校根据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集体劳动合同制度。

关于教师发展,学校建立了涉及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评奖评优、学术不端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

学校设有教师申诉或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认可),及相关申诉或调解规则,对教师与学校发生的纠纷或意见进行调解,做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

2.学生权益保障

学校设有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学生申诉委员会(月263)及申诉规则,学生在获得不利处分前有陈述与申辩的机会。

学校设有为学生提供援助及服务的相关机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校购买了以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校方综合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大学生医疗保险》《大学生意外补充险(人保寿险)》。

学校保障学生的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主要做法有:1.学校设立了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了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在实践运用中,对各类预案都进行修改和完善。2、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各类突发预案的演练。3、学院保卫处各科室明确分工,相互配合。4、学校保卫处专门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保证24小时时刻在位。

3.纠纷解决机制

校办负责处理针对12345及其他政府部门转送的信访件;纪委负责处理学校教师的违纪违规及纷争;学保处负责处理和调停学生纠纷;学校法律顾问负责法律纠纷问题。

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1.普法机制建设

学校制定了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及相关检查,明确了负责普法工作的责任部门为审计和法务处。

2.教职员工法律素质提升

本年度校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相关教师参加了相关培训。学校建立了教职员工全员学法制度。

学校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校领导班子结合讲党课开展普法教育;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校级会议就依法治校相关主题进行普法教育;党员民主生活会;通过校外参观进行普法教育;志愿者校外普法活动。教职工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案件或情况。                  

3.学生普法教育

学校通过讲座、班会、新生入学教育、校外参观、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专题普法教育。学生法制意识增强,违纪违规现象明显减少。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本年度我校推进依法治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工作还需进一步完整完善;二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工作机制要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学校法制教育的相关培训尚待增加。

针对存在的问题,学校将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一、将依法治校的理念渗透融合到学校教务、科研、学生、资产、财务等各项工作中;二、加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普法教育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工具,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关注网络舆情;三、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形成领导小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法制专管员三位一体的立体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