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季高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合格考生按满分150分计)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季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次序优先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4)3月23日-30日,学校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5)3月31日上午9:00-12:00,预录取考生至我校官网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至我校官网办理候补资格专业信息登记,按顺序依次候补录取。 (6)3月31下午,学校根据缺额计划预录取已办理专业信息登记的候补录取考生。 (7)4月1日上午学校官网公示预录取候补录取的考生名单。 (8)4月2日上午9:00-12:00,预录取的候补录取考生至我校官网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于4月3日开始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相关信息登记和录取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