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学院财务处学习和会议的管理办法(新订)  
发布时间: 2016-11-23 浏览次数: 149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财务处学习和会议的管理办法

2017428日第40次校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为加强学院财务处管理,提高财务处职工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能力,特制定财务处学习和会议的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财务处全体人员在思想上要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和维护国家和地方的财经政策,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处同志共同努力营造学习型的、充满正能量的部处。

第二条 财务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收到参加学院层面的财务专题会议的通知后,要根据专题会议的主题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对需要在会议上汇报的财务数据等做好收集、核实。会议后,财务处负责人要在全处范围内做好学院财务专题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落实。

第三条 建立财务处内部的学习制度。每周五中午为集中学习时间,会议时间初定1个小时。集中学习的内容为国家的财务法规和学校的财务制度

第四条 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对财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五条 全体人员要主动学习会计制度的新要求,处里要有计划安排开展相应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

第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61115日起执行。



天华学院财务处

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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