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及待遇的实施方案 (试行)  
发布时间: 2019-09-26 浏览次数: 228

为了推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教学一线教师的专业发展,表彰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并为上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与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打好基础,特制订此方案。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我校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专职专任教师。

2、其他条件分别为师德风范、教学水平、教学梯队建设、科研水平和外语水平,具体参照《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由教务处另行制订)。

3、担任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的任课教师不再参评。

二、名师级别

校级教学名师分为:名师一级、名师二级、名师三级、名师预备级。特别突出人才可跨级评选。

三、评选程序

1、所在二级学院推荐。

2、质量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对教师教学、科研、师德情况进行测评并按照评选指标体系进行打分排名。

3、根据打分排名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建议入选名单。

4、各级教学名师建议人选报学校校务委员会批准,公示一周。每两年评选一次。

四、入围条件与享受待遇

1、教学名师预备级。享受每月800元津贴。

入围条件:高校教龄为硕士学位教师工作满五年,博士学位教师工作满三年;曾在《天华教育研究》发表论文两篇以上;教学效果好;独立承担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2、校级教学名师三级。享受每月1500元津贴。

入围条件:入选教学名师预备级两年以上;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方面成绩显著,教学效果好;获批校级精品课程一门以上、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赛高级别奖项获得大奖或获校教学成果奖;两年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

3、校级教学名师二级:享受每月2000元津贴。

入围条件: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入选校级教学名师三级两年以上;获批市级精品课程或获市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方面成绩突出,教学效果好;三年内出版科研专著,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用外语发表论文或进行全英文授课。

4、校级教学名师一级:享受每月2500元津贴。

入围条件:教授职务;入选校级教学名师二级两年以上;指导中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成果显著;三年内出版科研专著一本以上,主持多项省级以上教改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奖励或国家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在核心类期刊用外语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进行全英文授课,教学效果显著。

5、教学水平特别突出,获得市级及以上高级别教学比赛大奖的教师,可以跨级评选,并设立工作室,提供额外津贴,鼓励名师帮助青年教师教学,进行教学方法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