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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清明节”及“五一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9-03-27 浏览次数: 158 | ||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9年“清明节”及“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为: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 4月5日~4月7日(周五~周日)放假三天。 4月8日(周一)正常上班、上课,班车正常。其中,4月5日(周五)课程学校不再安排专门时间补课,请各位任课教师酌情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补齐。 二、五一节放假安排 5月1日~5月5日(周三~周日)放假五天。5月6日(周一)正常上班、上课,班车正常。 调课安排 4月27日(周六)、4月28日(周日)正常上班、上课,班车正常。4月27日(周六)补5月3日(周五)的课,4月28日(周日)补5月2日(周四)的课。 请各部门遵照执行,并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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