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解答  
发布时间: 2016-11-01 浏览次数: 22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解答

  

1.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将于什么时间开始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招生?

  

答:我校将于2017年起在上海市春季招生考试录取和秋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中试行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2.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如何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答:我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上海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作为学校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如何使用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答:对报考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测面试过程中与评委进行互动交流。在互动交流中由评委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0号)文件中关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

对报考我校秋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在专业录取环节遇到同分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

  

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由那些主要的关注点?

答:我校着力选拔和培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矢志追求“诚信、责任”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将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注重考察考生的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学习主动性与认知能力、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

5.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是否会对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量化打分?

答:不会进行量化打分,我校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解读是将考生放在其所处环境与背景中进行综合的评价与判断。

  

上海大学天华学院招生办

                                                  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