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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年报 | ||
发布时间: 2017-10-31 浏览次数: 338 |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分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工作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五部分,电子版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http://info.sthu.edu.cn/)上查看及下载。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度,学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政策、规定,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对标教育部教学评估的要求,对接学校董事会“2015-2016学年工作纲要”,紧跟信息化建设和现代大学制度推进的步伐,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学校的社会透明度,促进学校与学生、家长三方面的良性互动。本学年主要推进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不断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在人事变动时,及时对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形成主要校领导敦促、监督,中层干部抓落实,工作人员抓执行的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机制。为信息公开的全面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年来,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教育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如何开展,如何体现公开公正、规范办学,如何把工作落到明处,落到实处。 (二)继续拓展公开渠道 一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会、全校教职工大会、二级学院、专业主任以上人员会议、校务委员会会议等有效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二是有效贯彻执行校务委员会、党政监领导现场办公会和教职工座谈会等制度,定期、不定期通报信息公开的内容。一年来,我们先后举行校院两级领导与青年教师,尤其是新教师的多场座谈会或谈心活动,同时也将大家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逐条解答。 三是在明华楼和日华楼、图书馆三个主要大楼通过电子屏、公告栏及时公开信息。同时,运用校园网络、手机短信、校园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公布信息。 四是以通知书、新生家长会、辅导员与家长及时沟通、学保处处长接待日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开涉及学生利益的有关规定和事务,并解答、解决相关问题。 五是不断更新信息公开网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督查反馈 一是组织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好自查工作,积极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是校内监督。采取向师生员工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收集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本学年度,本校信息公开网站共设置16大类,59个二级栏目共包含91个子栏目。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定、决策事项,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经费管理,招生、考试事项,资产管理事项等事项以及其他涉及学生利益、涉及教职工利益的相关事项。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信息公开内容应涵盖学校重要事项,其中招生录取、就业、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科研立项、职称评审、学科评估、资金使用等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问题要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进行公开。主要内容涵括: 1.学校行政、党务、工会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公开。 2.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实施方案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的公开。 3.机构改革方案、党政管理人员岗位设置、教学教辅岗位设置等情况公开。 4.教师、干部聘任、评先评优等事项公开。 5.学生正常收费等收入公开。 6.招生事务包括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情况的公开。 7.教研、培训、教育科研、图书信息等内容的公开 8.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如学生奖、贷、助学金的办法和名单,评先评优、奖惩和就业情况等事项的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内容的情况。 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2017学年度,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最突出一点是工作小组经常提醒敦促,多部门、二级学院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很大提高。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各部门重视程度不同,部门业务的敏感性也不同,故实施情况也不够平衡;有些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不够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还要继续探索和完善。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进一步优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的分类,更新部分栏目;进一步规范机制,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更明确、更到位;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使学校的总体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7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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