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1 浏览次数: 139

各部门、二级学院:

学期期初正值老生报到、新生入学,大一年级部分学生参加集中军训,各部门,各条线展开相应工作,头绪多且事务集中,加之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都在开学初期,为确保学期期初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开展,根据沪教委保〔2017〕7号文决定在本市教育系统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成立了由韩晓玉书记、叶才福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学保处处长曹云林、副校长吴国兴为副组长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组员包括校办、资产处、行政处、实训处、学保处、生活管理区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各级领导干部亲力亲为,结合秋季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全力保障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坚决打好安全大检查这场攻坚战,为学期期初工作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切实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高层建筑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点)等重点危化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内经营店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饮用水设施、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门户网站和学籍、教务等重要信息系统,深入开展覆盖电气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同时,相关部门领导带队集中开展一次以防汛防台、实验室、抢险救灾物资配备为重点的专项检查。

三、实施步骤

1、(8月底至9月初)为自查自纠阶段。学保处根据《通知》要求,分列14项,共68个检查点。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秋季开学工作安排,全面对照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认真检查分管工作、分管场所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隐患问题及时记录报告。

2、(9月至10月中旬)为集中检查阶段。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职能工作开展对表检查,确保所属职能安全检查实现全覆盖。

3、(10月底前)为巩固深化阶段。各部门、二级学院对所属重点领域和区域的安全隐患整体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长效机制。

各部门、二级学院于9月20日前报送安全检查阶段性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材料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学保处。

联系人:学保处张军

联系电话:39966766

电子邮箱:51738750@qq.com

办公室:月华楼 260

附件:安全大检查自查表(excel表可在官网公告栏下载)

天华学院安全自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