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7年资产设备普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16 浏览次数: 165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加强学校资产设备精细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设备利用率,确保学校资产设备帐物实相符,确保资产设备安全,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全校组织实施资产设备普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盘点时间

1、基准日:截止2017年3月16日(周四)之前申领的所有资产设备。

2、盘点时间:2017年3月17日(周五)---2017年4月30日(周日)(45天)。

三、普查盘点范围

除图书之外的所有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和部分易损易耗资产耗材(金额较大)。

四、普查盘点原则

专人设备,专人保管;公用设备,资产管理员保管;实验室设备,实验管理员保管。

五、资产设备普查盘点的方式

按照资产设备管理的侧重点、难易度分为自查(100%)、抽查(>40%)、全查(100%)。

六、普查盘点程序

1.各二级学院、处、室自查

2017年3月17日周五----4月7日周五22天。

2.资产设备处进行核查或抽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3月27日周一4月16日周日21天。

3.根据核查或抽查结果对资产设备账进行修改、调整。

2017年4月3日周一—4月23日周日21天。

4.学校资产设备数据库的汇总

2017年4月24日周一—4月30日周日7天。

5.资产设备普查盘点交流(4月底)

七、工作要求

1.资产设备普查盘点现场实物盘点。

2.采取“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方法进行。

3.自查和抽查期间,个人保管设备要携带在校,接收核查;实验室设备,实验管理员协助核查;公用设备,资产管理员协助核查。

4.普查期间,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要认真负责,保证时间进度和数据准确率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7年3月16日

联系人:张梦颖、孙雁联系电话:39966908办公地点:明华楼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