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3-05-06 浏览次数: 85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推进本市教育系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学院工会决定成立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妥善及有效处理学校内部劳动人事争议,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及校园稳定建设。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机构组成:

  长:许岳  

副组长:曹卫

  员:严益民  吴国兴  朱国权   谢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