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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王茜等同志为处长(主任)助理的决定 | ||
发布时间: 2012-09-26 浏览次数: 127 | ||
上师天华 [2008] 9号
为加大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加快实施骨干人才培养工程,设立各部门处长(主任)助理岗位,在实际锻炼中帮助青年同志成长。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推荐,经党委和人事处共同考察,由第三十二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王茜同志担任学生处处长助理; 程葆青同志担任经济与管理系主任助理; 缪建维同志担任英语系主任助理; 此外,根据党委决定,江芳同志担任学生党总支副书记,享受学生处处长助理待遇; 刘天翔同志在担任校团委书记期间,享受学生处处长助理待遇。 现在任的教务处处长助理刘士平、资产设备处处长助理董海霞、保卫处处长助理潘洪泽不再另行发文任命。 以上人员聘期为两年,自2008年三月一日至2010年二月二十八日。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OO八年三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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