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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育收费注重内涵建设创办社会满意的高质量民办教育 | ||
发布时间: 2012-10-09 浏览次数: 184 |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05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校,是一所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校园面积508亩,现设有23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7300人。创办七年来,在上级行政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悉心关怀下,经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学院取得了一些办学成绩,先后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平安单位、上海市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优秀成果奖、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学院党组织先后被评为教卫党委系统先进党组织,市委组织部授予“两新组织五好党组织”。2012年,学院党委被评为上海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被推荐为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已有的四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今年招生2050人,录取分数超过本科控制线文科10分,理科20分。 上述成绩和荣誉的取得,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董事会和学院党政矢志追求“诚信和责任”为核心的教育理念,要求教职工“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热爱教育事业,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学院品牌,像关心自己的亲人一样关心学生成长”。在加强学院内涵建设中,自觉坚持规范办学,规范收费,处处维护和保障学生的权益,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的认可与尊重。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抓思想认识,明确民办高校的社会责任 民办高校的投资主体是社会法人和自然人,投资与回报的矛盾较为突出,因此在规范教育收费方面更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天华学院开办不久,董事会、学院党政班子就办学方向和行为准则进行专题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引导大家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投资与公益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短期与长期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基于上述认识,学院办学四年来,不但没有发生违规收费现象,而且把收入的学费全部投入了教学与管理,所有投资人均未从中分过一次红,得过一点利。 目前,天华学院法人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投资方已正式作出决定,放弃合理回报,并写入《学校章程》。下一步,投资者计划捐赠办学,表达了举办者坚定追求教育理想的境界和决心。 第二方面,抓完善制度,建立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 建立专门机构,制订完善的制度,是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必要保证。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规范办学、规范收费督察小组,明确规定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在成立机构的同时,围绕规范办学和收费,先后制订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包括《学费收费退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等。为确保受教育者的根本权益,学院于2006年成立了学生申诉委员会,配套制订了《学生申诉管理若干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办学行为。 第三方面,抓重要环节,力争工作的主动性 规范教育收费涉及项目多、部门多、环节多。为避免差错,实践中我们注重抓好以下十个环节: 一是抓好核定审批环节。凡是涉及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代办费等各项费用,事先都向上级有关部门书面请示答复后执行;中途因故变动的项目,也都做到一事一请示,没有答复决不变更。 二是抓好新生报到环节。每年向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学院都将收费项目与标准夹寄在内。新生报到时,在报到处张贴收费标准,设立缴费咨询服务台,由专人解答疑问,人性化操作。财务人员收取的每一笔费用,都出据税务正规收据和发票。 三是抓好代办费清算环节。学院坚持代办费及时清算制度,多退少补。为方便学生,我们为每一位学生制作了学杂费专用卡,每次清算时,做到一生一单,收支内容一一列清,寄给学生家长,同时在校园网上公布,使各位家长一目了然。 四是抓好重新学习环节。2007年起,经市教委审核批准,我院对07级后的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在网上公示学分制收费标准,由各位辅导员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讲解。同时,学院执行的重新学习收费标准,每一学分只是正常学费标准的三分之一。 五是抓好课余辅导环节。由于我们的生源中有很大部分是“三校生”、艺术生、春季生,这些学生文化基础相对薄弱,为跟上正常教学计划,必须安排课余补习。为避免教师课余补习向学生收费,学院明确规定,课余补习由教务处安排计划,各系组织实施,教师由学院统一给予奖励和津贴,决不向学生收取一分钱。 六是抓好生活用品购买环节。每位新生报到时,学院备有统一的被、帐、盆、保险箱等生活用品,在认购这些用品时,我们坚持两条原则:一是完全自愿,决不强求;二是代收代办,决不赢利。学生住宿用水,完全免费;用电采用了配额免费,超额购买的方法。 七是抓好中途离校退费环节。凡遇到学生中途休学、退学和参军离校时,我们要求由辅导员陪同,及时办理退费手续,严格执行时间标准,按比例清退各项费用;对参军入伍的同学,不但在退费上给予照顾,还执行了优惠优待的政策。公开、公正、公平的清退费方式,得到了学生的赞扬。 八是抓好困难学生补助环节。对一次性交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经核实后,学院给予充分理解并给予关怀帮助,对家庭困难不能按期交费的学生,签订分期付费协议书,有的一学年分15次交清,学院也不厌其烦。为公平、公正地发放困难生补助经费,我们抓好四道工作程序:第一是调查摸底,建立贫困生资料库;第二是公示补助标准,听取学生意见;第三是分析评议,每学年及时调整;第四是专款专用。几年来通过各种渠道发放帮困资金1000余万元,无一差错和投诉。 九是抓好学生外出活动环节。每到暑假,我院都组织学生参加夏令营或出国访问学习,每逢长假,各系、各班经常组织有益于教学的课外活动,这些活动都涉及收费问题。我们要求每次活动都要有结算清单,报学院备案;学生自愿报名;辅导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特别照顾和关怀。 十是抓好廉洁教学环节。学院党委制订了“共产党员行动准则”和“教职工师德规范准则”。严格要求各级领导,教职工在涉及招生、考试、毕业等环节,不得接受学生家长送礼、吃请,一经发现,予以追究。七年来,全院上下没有出现一起类似的违纪违规现象。 第四方面,抓监督检查,务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规范教育收费,监督、检查、指导十分重要。学院在规范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从五个方面形成合力。 一是由学院党委(纪委)实施监督检查。《学院章程》明确规定;党组织对学院办学方向具有监督权。规范办学、规范收费,就是办学方向的实质性内容,党委充分利用全体董事和院级领导都是中共党员这个有利条件,对学院大计方针,办学举措实施主动有效的监督,监督方式具体表现为:依托每月党委会对重大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每学期的领导民主生活会检查分析规范办学,规范收费情况;纪委书记和委员参加学院组成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规范收费领导小组,直接参与具体工作。党委对规范教育收费全程全面地实施监督,保证了学院办学方向的正确性。 二是由学院质量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检查。天华学院成立了由8位退休教授组成的质量监督委员会,直属董事会,以教学为核心,对学院各部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听取各种意见和反应,及时向董事会、院领导和各部门通报,保证了规范办学、规范收费原则的真正落实。 三是网上公示,由学生和家长实施监督检查。天华学院一直坚持把收费标准、代办费结算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每位家长和学生如有疑议,即可到财务处、学生处提出。 四是接受审计,由上级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学院开办七年来已多次接受了上级主管部门财务审计,学院领导十分乐意接受上级的审计和检查,把它作为鞭策自身工作开展的一个推动,通过审计,使存在的不足之处得以改进,使规范办学、规范收费工作日臻完善。 五是逐条对照,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自查。我校接到“沪规费办[2012]5号”文件后,学校领导十分重视,召集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招生办、后勤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围绕高校自查的主要内容,逐条议论,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一,关于教育收费公示情况。我院能较好地坚持教育收费公示,采取的公示措施有四种:校园网公示、招生过程的咨询宣传、新生报到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寄《新生报到、入学须知》书面公示、学生及家长来校报到时用展示牌公示。我们历年来坚持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其中沪价费(2005)25号规定,普通类专业学生每学年17000元,住宿费每学年2500元;沪价费(2012)005号规定,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学院招生章程和新生入学须知都明示了以上收费标准。 第二,关于自愿原则收费管理情况。我校坚持自愿原则收费的内容有两项:大学生平安保险:每生四年合计280元;学生生活用品,每套560元。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向家长告示表明自愿原则选择办理。尤其是生活用品,集体代办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学生,方便宿舍卫生管理,生活品团购价优于市场价,学院只代办不赢利。今年新生中有300多人此项没有认购。 第三,关于代办费及时清退情况。学院集中收取的代办费,采取一年一结的方式,学年度结束时,每人一份代办费清单,做到了多余部分当年清退。建校七年来,没有发生投诉和纠纷。 第四,关于各类证卡工本费问题。我校没有向学生收取工本费(初次办理)、押金、保证金的项目。学生证、校历、校园一卡通的成本费用由学院埋单。 以上是我们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关键环节和监督检查四个方面做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天华学院将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坚持每年招生前夕认真落实规范收费的工作,坚持公益性办学方向,赢得社会信誉,确保学院健康持续地发展,努力创办社会满意的高质量民办高等教育。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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