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2007年教育收费自查整改的汇报  
发布时间: 2012-10-09 浏览次数: 227

 

沪规范收费[2007]第8号文件下达后,我院领导十分重视,于一月下旬安排人力,集中时间组织了自查整改,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组成自查小组,逐项自查分析。

为了认真搞好这次自查,学院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常务副院长叶才福为组长的自查小组,学院财务总监李雅君为副组长,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资产设备处、办公室、行政处等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安排一天时间,集中召开了自查会议、首先由财务处长林琪琴同志向大家详细汇报了2007年收费情况,分科目介绍了开支情况,与会人员逐项进行议论,发表个人看法,气氛热烈。通过自查,大家一致认为:自查的过程,也是民主监督,民主理财的过程;也是信息公开的过程。

二、 坚持规范收费,公开标准,无违反纪律现象。

2007年度,天华学院在教育收费问题上,领导十分重视坚持标准,坚持规范,没有出现违规现象,没有出现学生及家长投诉现象,主要表现在:

一是代办费管理规范。各项为学生代办服务中产生的各种折扣、让利等均归入了代管帐款。对代办费做到学年清算,多退少补,代办费清单在校园网上公示,代办教材的折扣,按进价让利给学生。

二是没有违规收取重考费、重修费问题;没有提高标准收费问题;也没有巧立明目,额外收费的问题。每期招生缴费,学院都能让学生及家长明白缴费科目和金额,报到收费处又能公开张贴标准,不搞模糊收费。

建院以来,财务科目和票项使用坚持规范,未出现严重违规情况。

三是对学生政策性补贴及时,足额。

如住校学生的水、电费用,在规定额度内全部让学生免费使用,同时,还每学期拿出一定额度的水、电奖励优秀宿舍;上级要求下发的伙食补贴,全部发放给学生,同时给食堂适当补贴,基本保持伙食价格稳定。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食堂一元以下价位菜很少,没有达到上级不少于3只的要求。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OO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