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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2011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 ||
发布时间: 2012-10-09 浏览次数: 185 | ||
我校接沪规费办[2011]第1号文件后,于三月十八日下午召开了专题会议,常务副院长叶才福,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龚春蕾,财务总监李雅君等领导召集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在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基础上,由各部门对照检查的相关内容,作了汇报。在各部门逐一汇报的基础上,围绕几个主要方面进行分析研究。现将我校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规范办学、规范收费作为民办高校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 2010年,学院董事会向市教委郑重承诺并签订书面保证,坚持公益性办学方向,主动放弃合理回报。同年,我们经过数年努力,在市教委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法人财产权的转移,将原先由天华教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财产、土地转移到天华学院名下,我校成为上海市第一所完成法人财产权转移的民办高校。 学院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每学期都能坚持一至两次会议,进行工作研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和措施,尤其在每年招生工作会议上,领导都要明确收费内容及标准,印成书面通知寄给录取的学生。 二、坚持规范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我校收费公示形式有多种:一是新生入学前,将收费明细列出后随入学通知书告示家长;二是报名缴费时,在缴费处用展示板告示,并设立咨询服务台;三是由财务处在校园网长期公示,让学生对照检查。由于开诚布公,我校建校六年,没有收到一起收费投诉。 三、严格代办费收支和结算管理,坚持自愿原则开展服务性收费。 为防代办费操作过程发生混乱,学院制订了代办费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各系、部门为第一责任单位,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接受学院财务处的监督检查,并将明细项目向财务处报备。代办费定期结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并一一公示,至今没有发生疑议。 办学六年来,我校开展服务性收费的主要有两项:一是新生入学代办床上用品,都由后勤部门列出清单与价目,让学生及家长自愿认购;二是宿舍用电超额部分按居民用电价格自愿购买。 我院坚持免费服务内容有:免费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等证卡;免费为学生课余辅导;免费供应开水、饮用水等。 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学院董事会和党政领导在办学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舍得挤出财力,用来为师生服务。2010年比较突出的措施有:为参加学历提升并取得本科文凭的全体保卫干事全额承担了学习费用;选派35位年轻教师,参加美国太平洋大学的教育学博士学习,并全额承担学习费用;按每位学生每年提取300元设立食堂维稳基金,帮助改善伙食;投资130万元改造技防设施,确保校园安全。 虽然我校在规范教育收费方面总体上做得比较严谨,也总结了一些经验,2009年6月在全市会议上作了介绍。但我们体会到,这不是一件一劳永逸的工作,而是要常抓不懈。希望上级管理部门能经常性帮助指导。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请指正。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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