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奖励教辅行政人员学历提升的办法  
发布时间: 2012-09-26 浏览次数: 382

 

 

为激励学院教辅行政人员提升学历,从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投身学院建设。学院人事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教辅行政人员提升学历奖励。

基本条件:(1)在天华学院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职工;(2)专升本,且已取得本科文凭;(3)所学专业与本职工作有关,且工作表现突出,得到部门领导肯定及同意。

奖励办法:(1)本人必须填写相关申报表格,提供学费原始发票;(2)每人每年奖励1000元,自2012年9月1日起算,本人在学院服务期连续奖励5年;(3)如果本人脱离学院工作,或发生严重工作失误受到处分,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该项奖励。

 

人事处

2012年12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