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委员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9-27 浏览次数: 242

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教育

(一)党员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修养和活动能力。

(二)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②党的基本路线教育;③党的基本知识教育;④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⑤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⑥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方面教育。

(三)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①系统性教育。就是集中一定的时间,选择一定的内容,对党员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②经常性教育。就是结合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开展思想教育活动。③电化教育。就是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党员进行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的、有效的教育。

(四)针对党员实际,一般每学期召开两次学习会或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二、党员管理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委员除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应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三)坚持民主评议制度。定期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具体要求另订)

(四)严格交纳党费制度,每个党员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每月按时交纳党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委和党支部收齐党费后,及时上交上级部门。

(五)在职党员管理办法

1.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每半年统计一次。

2.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调动及其它原因,变换工作单位,应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对于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党支部负责向党委反馈,一年一次。

4.长期表现差的在职党员,党(委)支部应进行家访,进行帮助教育,对经教育仍不改进、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要将情况及时反馈,研究解决办法。

三、党员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的政治思想表现、综合素质,工作表现实行奖惩,一般每两年一次。(具体措施另订)

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一)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具体要求为:

1.信念坚定不动摇,思想上过得硬。

2.勇于创新善谋划,能力上过得硬。

3.真抓实干负重任,业绩上过得硬。

4.光明磊落讲团结,人品上过得硬。

(二)教职工党员的先进性具体要求为:

1.坚定信念,与时俱进,争做学习的模范。

2.艰苦奋斗,锐意进取,争做创业的模范。

3.爱校敬业,宽以待人,争做团结的模范。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