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委员会入党预审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9-01 浏览次数: 104

一、必须上报的预审材料:

(一)《上海高校发展党员综合材料登记表》。

(二)入党申请书。

(三)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四)本人自传。

(五)高级党校培训合格证。

(六)季度思想汇报。

(七)团组织“推优”材料。

(八)政审材料。

(九)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及个别访谈记录。

(十)公示公告及公示来访(电、函)情况登记表。

二、开展必要的访谈、调查和阅档工作。

三、党总支组织委员或专职组织员签发预审意见。

四、预审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要求发《入党志愿书》。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