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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委员会入党预审工作制度 | ||
发布时间: 2012-09-01 浏览次数: 104 | ||
一、必须上报的预审材料: (一)《上海高校发展党员综合材料登记表》。 (二)入党申请书。 (三)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四)本人自传。 (五)高级党校培训合格证。 (六)季度思想汇报。 (七)团组织“推优”材料。 (八)政审材料。 (九)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及个别访谈记录。 (十)公示公告及公示来访(电、函)情况登记表。 二、开展必要的访谈、调查和阅档工作。 三、党总支组织委员或专职组织员签发预审意见。 四、预审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要求发《入党志愿书》。 2008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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