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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入馆须知 | ||
发布时间: 2014-09-29 浏览次数: 87 | ||
一、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近 60万册,电子图书42万册,各种期刊杂志576 种,报纸122种,视听文献1万余件。图书馆仅对本院教职工及学生开放。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四 10:00—21:30 全馆开放 15:30—21:30 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开放 周五 10:00—15:30 全馆开放 周六 13:00—21:00 二楼期刊阅览室 周日 13:00—21:00 二楼期刊阅览室、 四楼电子阅览室 二、入馆一律凭学院签发的有效图书借阅证(即校园一卡通),其他证件无效。 三、每位读者入馆时,应在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出示借阅证并刷卡登记。 四、馆内存放的各种报刊杂志,仅限在馆内阅览,不外借。往年的期刊合订本可以借阅。 五、读者入馆只能带学习必需品,箱包等需寄存在指定地方。 六、请自觉爱护室内公共财物,不得在书刊上圈划、涂抹、撕剪,也不得在阅览桌上乱涂乱划。一经发现,图书一律按原价的3—5倍赔款。 七、严禁偷窃行为发生,一经查实,除取消其借阅资格3—6个月外,还要就情节轻重,处以原书10—20倍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八、读者在馆内须自觉维护图书馆安静整洁的环境,不得大声说话。手机设置振动模式。在图书馆内接听手机时音量应保持在不影响其他人的范围内。 九、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随便乱扔废纸杂物;不准吃带有壳、皮、核、渣等食品。 十、读者入馆请自觉注意个人形象整洁,不可以穿拖鞋、背心等进入图书馆,如有此类现象发生,管理人员有责任劝其离开。 十一、每位读者不得独占多份报刊,应与人共享资源。报刊、杂志阅毕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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