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学生在学、学籍和成绩等证明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4-09-29 浏览次数: 143

 

天华学院的学生学籍管理由学院教务处统一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如需开具注册、在学、收入、学籍和成绩等证明的,须携带本人有效学生证到教务处或大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教务处审核学生注册和成绩情况后出具相应证明,并加盖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公章。如需另行加盖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公章的,凭学生证和教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本到学院办公室办理。

教务处

地址:明华楼109—111房间

电话:39966211

 

学院办公室

地址:明华楼507房间

电话:3996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