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团委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 2012-10-09 浏览次数: 16

根据团内有关民主集中制的规定,提高工作效率,使学院各项团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书记办公会

1、书记办公会议由书记根据需要召集,副书记参加,每周至少一次。

2、书记办公会主要商议学校团的工作,处理团委日常工作,交换工作意见,研究团委部分工,确定其它会议等。

二、团委办公会

1、团委办公会由书记召集(书记不能到会时,由副书记召集),团委全体人员参加,每周召开一次。

2、团委办公会议主要商议,安排本周工作,检查汇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

三、团委全委扩大会

1、团委全委扩大会由团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团委全体委员参加。不是团委委员的院团委(团总支)书记、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可列席会议。

2、团委全委扩大会每学期至少举行4次。

3、团委全委扩大会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组织的工作要求,制定学院团的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团的工作;讨论、决定团员奖惩、团干部任免以及其它学校团的工作重大问题。

4、通报近期团的工作情况,安排、布置近期团的工作;总结、汇报、交流各单位团的工作情况。

5、团委全委扩大会由团委办公室负责安排并作会议记录,全委会形成的决定需成文下发或上报,以团委文件形式下发、上报。

四、其他会议

其他针对团学等工作需要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和研讨、调研,由团委分管书记召集并主持,相关部门做好会议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