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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工作制度 | ||
发布时间: 2012-09-03 浏览次数: 128 | ||
第一章 部门概况 第一条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生活部由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直接领导,作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常规部门,划归为学生服务中心。 第二条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以爱国、爱党、爱校为根本前提,以大学生行为规范中的要求为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生活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开展各项与学生生活有关的活动,密切关注学生日常的方方面面,营造舒适、温馨的校园生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生活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部长原则上由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委员会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选拔任命。干事每学年由学生会统一招聘、选拔、培训、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考评合格后正式成为学生会成员。消协会长从优秀干事中选拔。 第五条 生活部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部长全面统筹处理部门常规事务,助理、干事协助部长完成部内各项工作; 2、制定、修改生活部部门工作制度; 3、制定生活部工作计划、任务,并完成工作总结; 4、策划、组织、开展与学生生活有关的各项活动; 5、收集学生的各项建议、意见,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得以良好解决; 6、对各系学生会生活部开展的活动在必要时给予帮助; 7、生活部成员离职时须先向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经审批后方能离职。 第三章 例会、值班制度 第六条 生活部每周召开一次部内例会,部内成员必须全体出席,若有特殊情况,经部长允许方可请假。 第七条 每两周召开一次院学生会生活部部长例会,了解交流各系学生会生活部活动开展情况,交流工作心得体会。 第八条 如有突发、紧急情况,部长召集部内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并在讨论协商后对事务进行妥善处理。 第九条 每周一至周四12:15—13:15,18:30——20:30,按部门值班表轮流在学生会工作室值班。 第十条 值班时主要负责接待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要求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迟到早退。值班结束后,及时在留言本上作好记录。 第四章 食堂“自我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食堂值勤: 1、开学后由生活部与后勤部门联系,确定本学期食堂值勤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2、生活部制定各学院食堂值勤时间表、意见反馈表以及值勤袖章的规范管理; 3、在第一次召开院学生会生活部部长例会上对有关食堂“自我管理”的工作进行宣传,以及确定各系值勤时间表及人员数; 4、每周一至周四12:15—13:15,18:30~20:30,由生活部负责值勤交班工作,收取意见反馈表并收发值勤袖章; 5、每月对所有反馈表进行总结,总结内容交至后勤部,以供后勤部工作参考。 第十二条 食堂主任助理: 1、开学后由生活部与后勤部门联系,确定本学期食堂主任助理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2、生活部负责对各系进行食堂内部民主化管理的宣传,并由系提交食堂主任助理名单; 3、召开食堂主任助理会议,布置工作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4、每两周对食堂主任助理的工作进行总结,供今后工作参考。 第五章 绿色信箱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在宣传栏边设置一个绿色信箱,接受同学对学校生活方面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在第一次院学生会生活部部长例会上对有关绿色信箱的工作进行宣传。 第十五条 绿色信箱由专人负责,每周开启一次,将收集的信息归纳整理并对其进行考证。 第十六条 每月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总结,总结内容交至相关部门。 第六章 培训制度 第十七条 生活部的培训对象为新招的生活部干事。(消协会员的培训由协会另行安排) 第十八条 培训内容: 1、了解部门的性质、职能,熟悉部内的人员构成; 2、了解部门的工作章程,明确工作范围,了解活动开展的各项程序。 第十九条 培训参考资料: 1、部门的规章制度及简介; 2、部门留档的材料; 3、部长的工作学期计划。 第二十条 培训结束后,由部长对新干事进行考核和评定。考核内容根据学生会统一评定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培训过程中,部长认为新干事不能胜任生活部工作,或在培训结束后没有通过培训考评者,由部长决定是否留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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