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9-03 浏览次数: 52

第一章 部门概况

第一条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体育部由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直接领导,作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常规部门,划归文娱学术中心。

第二条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以爱国、爱党、爱校为根本前提,以大学生行为规范中的要求为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体育部主要负责学校中学生的各种体育活动的组织进行;在体育部的日常工作中始终贯彻学生会“高效,规范,自律,节俭”的工作作风,并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丰富校园课余生活”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体育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部长原则上由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委员会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选拔任命。干事每学年由学生会统一招聘、选拔、培训、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考评合格后正式成为学生会正式成员。后就任。

第五条 体育部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部长全面统筹处理部门常规事务,干事协助部长完成部内各项工作。

2、制定、修改体育部部门工作制度。

3、制定体育部工作计划、任务及做工作总结。

4、策划、组织、开展与学生体育活动有关的各项活动。

5、收集学生有关体育方面的各项建议、意见,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力求解决。

6、了解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工作以及活动的开展情况。

7、体育部各成员要离职时必须先向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经审批后才可离职。

第三章 例会、值班制度

第六条 体育部每周召开一次部内例会,部内成员必须全体出席,若有特殊情况,经部长允许,方可请假。

第七条 每周召开一次各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例会,传达校团委、学生会精神,布置开展活动的各项任务并了解各系学生会体育部活动开展情况。

第八条 如有突发、紧急情况,部长召集部内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并在讨论协商后对事务进行妥善处理。

第九条 每周一至周四12:15—13:15,18:30~20:30,按部门值班表轮流在学生会工作室值班。

第十条 值班时主要负责接待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要求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迟到早退。值班结束后,及时在留言本上作好记录。

第四章 培训制度

第十一条 体育部的培训对象为新招的体育部干事。

第十二条 培训内容:

1、让新干事了解本部门的性质、职能以及加入学生会的目的。

2、与各成员见面,熟悉本部门的人员构成。

3、让新干事了解本部门的工作章程,明确工作范围,学习书写工作计划。了解活动开展的各项程序。

第十三条 培训参考资料:

1、部门的规章制度及简介。

2、本部门以往留档的材料。

3、本部门部长的工作学期计划。

第十四条 培训结束后,由部长对新干事进行考核和评定。考核内容根据学生会统一评定标准。

第十五条 在培训过程中,部长认为新干事不能胜任体育部工作,或在培训结束后没有通过培训考评者,由部长决定是否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