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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工作制度 | ||
发布时间: 2012-09-03 浏览次数: 100 | ||
第一章 部门概况 第一条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文艺部由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直接领导,作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常规部门,划归文娱学术中心。 第二条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以爱国、爱党、爱校为根本前提,以大学生行为准则中的要求为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文艺部主要负责承办由上海师范天华学院大学主办或协办的各类文艺演出及其他相关活动。旨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广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文艺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助理2名,干事若干名。部长原则上由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委员会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选拔任命。干事每学年由学生会统一招聘、选拔、培训、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考评合格后正式成为学生会正式成员。 第五条 部长全面统筹处理部内所有常规事物;组织各类大小活动的开展事宜;招募、培训部内全体干事;传达主席团决议、做好上下级之间沟通等,以求使整个文艺部协调运作。 第六条 部门职权: 1.组织、策划、安排学校内的各类文娱活动; 2.参与学校外的兄弟学校间的交互活动; 3.审议本部门工作计划、报告;审议本部门日常开销、活动预算及其他一切经费开支;监督、辅导、帮助各系文艺部开展工作及各项活动的进行; 4.定期在学生中进行调研,听取各方意见,改进工作。 第三章 例会、值班制度 第七条 本部门每周举行一次例会,部内成员必须全体出席,若确有特殊情况者需提前与部长说明情况,方可请假。 第八条 每两周举行一次各系文艺部部长例会,传达院团委、学生会精神,了解各系文艺部活动开展情况。 第九条 在活动筹备、组织、开展期间,举行的各类临时会议,所有部内相关成员无意外情况必须悉数参加。 第十条 值班制度: 1.每周一至周四12:15—13:15,18:30—20:30按部门值班表轮流在学生会工作室值班。 2.部长负责安排值班人员,原则上每天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名干事负责值班,部长做好登记和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卫生保洁: 1.校学生会秘书处统一安排每周各部门的保洁工作分工。 2.文艺部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保洁工作。保洁时,主要负责保持学生会会议室和学生会工作室的室内地面、桌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 第四章 培训制度 第十二条 培训对象:文艺部内部培训主要针对新干事而进行。 第十三条 培训目的:让新干事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整个学生会的工作职责、工作分工、工作流程以及文艺部的工作性质、活动开展情况等。要求新干事通过培训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及任务。 第十四条 培训内容:新干事首先参加由学生会统一组织的干事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所在部门。部长对新干事进行针对培训,使其尽快熟悉文艺部的工作情况,了解本部门的工作章程、活动开展流程,明确经费申请、活动申报等具体事宜。 第十五条 部内成员不定期由部长进行培训,思想教育。 第十六条 培训参考资料: 1、文艺部部门章程及简介;文艺部历来大型活动的总结材料; 2、上级传达的各类学习资料;部内其他成员的工作计划及工作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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