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宣传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9-03 浏览次数: 70

第一章 部门概况

第一条 宣传部由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委员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会直接领导,划归于学生会工作管理中心。

第二条 本着全心全意为师大师生服务的宗旨,“多、快、好、省”的原则,宣传部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进行常规的校内外活动的宣传任务;举办各类校级海报、书法、板报及漫画比赛;校内橱窗、会场布置。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三条 本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经由面试,短期培训,试用一个月时间,合格者转为正式干事)。部长全面统筹处理部门日常事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第四条 部长权利及义务:

1、制定、修订本部门的工作条例;

2、审议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决定或修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活动方案;

4、审核本部门财务预算,及部内工作一切经费开支;

5、监督各学院宣传部工作、活动的进行并及时提供所需的帮助;

6、关心干事的生活学习,在思想上予以正确引导。

7、干事的权利及义务:

8、与本部门工作条例的制定、修订;

9、定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小结,总结经验,弥补不足;

10、参与本部门工作方案、重大事项的制定与规划;

11、团结部门成员,真正做到上传下达;

12、有权清除校园内一切违章海报。

第三章 例会、值班制度

第五条 本部门每周一次例会,部内成员必须全体出席,若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长允许后,方可请假。会议主要是传达主席团每周下达的新任务,部门内部即将开展或进行中的活动的具体安排,进行人员调控,并对一周内的工作做一次小结。

第六条 定期(约两至三周一次)召开各学院宣传部长例会,传达院团委、院学生会的工作精神、院学生会的工作安排;了解各系活动开展,予以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七条 若遇突发事件必须召开紧急会议,应予两手准备:

第八条 在出席者皆有空的前提下,会议如常规进行;

第九条 开部分小型会议,有事的可安排专人负责代开或进行电话传达。务必做到及时、详尽。

第十条 值班时间:一周五天,每天安排两人,分中午12:30—与下午16:30—20:00值日。

第十一条 值班要求与职责:

1、负责学生会会议室、宣传橱及学生会工作室的整理;

2、及时通知当日的宣传任务;

3、对于宣传橱内的一切物品使用完毕过后应及时洗净并排放整齐。

第四章 工作规范制度

第十二条 常规工作:

1、配合其他部门出活动海报及横幅等,海报形式不限,可以字为主,也可以画为主,但均要以突出主题为先决条件,并且要予以落款、盖章;部内物品的合理管理。

2、开展部内宣传新活动:

a、确定课题,前期可进行一些调研问卷;

b、布置任务,各项工作责任到人,环环相扣,注重交流;

c、活动结束后进行工作小结,总结经验。

第十二条 要求所有工作活动的展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效率,节约纸张及各类宣传品的开支。

第五章 培训制度

第十三条 培训对象:宣传部成员。

第十四条 培训内容:

1、培养干事的时间观、责任心,组织纪律性,主观能动性;

2、要求干事有主人翁精神,换位思考,鼓励创新意识;

3、所有成员必须了解、熟知本部门的工作制度,明确个人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学习相关技能。

第十五条 培训注意事项:

1、部长应关心干事的学习,做出正确的引导;

2、给予新干事们平等的机会展示自我。

第十六条 定期对部内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