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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优秀团支部”评比办法(试行) | ||
发布时间: 2012-10-05 浏览次数: 23 | ||
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先进作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使我校的团工作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有力地促进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团委决定于每学期对各班团支部进行“优秀团支部”总结评比活动,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优秀团支部”评比办法。 一、“优秀团支部”评选对象为在校各班级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评选比例为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5%—25%。 二、“优秀团支部”评比标准 1.遵守国家教育局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文明规范。 2.工作上团结互助、能联系同学、积极肯干,班团组织建设、推优入党、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 3.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是非分明、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的良好班风。 4.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互帮互助、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班级上课出勤率高,无迟到早退。 5.积极参加我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科技、体育、文化等比赛,为校风、学风、班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各类活动中,获得名次的优先考虑。 6.班级、团支部工作每学期初有计划,工作规范化。班级建立班级工作手册,手册要详细记录会议和活动情况,如:时间、地点、人数、内容、效果等。 7.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本班内无宿舍受到全校通报批评,无不合格宿舍。班级内有宿舍获得本学院组织的“和谐宿舍”评比的优先考虑。 8.本班无同学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 9.按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按时收缴团费,有团费记录,并定期公布团费收缴、使用情况。 10. 学风良好,考试无作弊现象。 三、组织实施: 组织部根据每一项相关评比细则,对各班团支部每月考核的分数统一汇总到团总支办公室,学期结束后,计算出每班团支部的学期总分。“优秀团支部”的考核评比由校团委讨论、校团委审批后确定。 四、奖励: 获得“优秀团支部”的班级,将由学院团委对“优秀团支部”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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