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12-09-18 浏览次数: 31

团委书记职责

1、负责团委的日常工作。

2、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和院学生处的中心工作,按期制定院团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任务。

3、负责召开团委会议、团委扩大会议,按时布置和检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品德和创新实践技能教育。

5、负责团委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协调处理好团委与学院内各部门的关系。

6、负责团委委员和团总支、团支部干部的政策、业务学习和培训,以及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7、推广基层团组织的经验和优秀团员青年的典型事迹。

8、负责指导院学生会及团总支工作。

9、认真完成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团委副书记职责

1、协助团委书记开展团委的日常工作,制定并完成工作计划,向党总支和院团委汇报工作,认真传达和贯彻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2、协助团委书记召开团委会议、团委扩大会议,按时布置和检查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状态及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解决;关心爱护团员青年,通过各种形式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4、召开部长例会,听取各部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督促和帮助各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5、指导院学生会和社团的工作,结合学院特点,开展一些健康有益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6、组织团委干部培训,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

7、经常和团员青年交流情况,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主持团委日常工作。

9、完成团委书记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