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2-09-18 浏览次数: 41

院团委是学院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是学院党委对团员青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有力助手,是学院团的建设、团的工作的领导核心。院团委的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成才教育和人生观教育。

2、根据党委和上级团委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团员青年实际,制定每一学期的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3、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全委会、办公会。认真执行团代会、全委会协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部署和领导全学院团的工作。

4、坚持团要管团的原则,抓好团的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团干部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团干部素质。

5、围绕团的思想建设目标,开展团的宣传、调研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

6、落实学院党组织和学生处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7、负责全学院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团内的表彰、奖励,执行团的纪律,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8、代表全学院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的合理要求和愿望,起好学院党政联系团员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9、围绕学院的“育人”目标,组织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如科技节、文化节、艺术节等,丰富“第二课堂”教育,努力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

10、坚持“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方针,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采的校园文化活动,办好学生活动中心、社团。

11、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12、完成院党委、团市委教给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