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寝室卫生评比办法  
发布时间: 2012-10-16 浏览次数: 18

一、每周一、四为卫生检查日。检查时间:18:30-20:30,另有不定期的抽查。

二、评分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评分标准参照<<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第(一)款“卫生规范”的各项要求,共分地面、台盆、床铺、桌面、马桶、阳台等14项扣分条目,每次检查结果取扣分条目≤2条的前10%的寝室为优秀,取扣分条目≥5条的后10%的寝室为不合格寝室,其余为合格寝室。

三、关于积分:当日寝室卫生被评为“优秀”积1分,“合格”积0.5分,“不合格”为0分,抽查不合格为-1分。

四、“月度”及“学期”优秀寝室评比办法

1.寝室卫生检查的积分每月汇总一次,取当月总积分≥8分的前50名寝室为“月度星级寝室”,并发给流动红旗。

2.取当月积分≤3分的后10~30名寝室进行通报批评,并通报所在系和学生处备案。

3.取一学期总积分≥34分且无违纪记录的前10名寝室为学期“一等文明寝室”,室员每人加德育综合测评分2分,奖电100度;取总积分≥32分且无重大违纪记录的前20名寝室为学期“二等文明寝室”,室员每人加德育综合测评分1分,奖电60度;取总积分≥30分的前30名寝室为学期“三等文明寝室”,室员每人加德育综合测评分0.5分,奖电40度。

4.取一学期总积分≤12分的后10名寝室为“卫生最差寝室”,室员每人扣德育综合测评分5分,并通报所在系和学生处备案;取一学期总积分≤14分的再前10名寝室为“卫生不合格寝室”,室员每人扣德育综合测评分3分,并通报所在系和学生处备案;取一学期总积分≤16分的再前10名寝室为“卫生较差寝室”,室员每人扣德育综合测评分2分。

五、本办法自2006年9月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