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大天华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 2012-10-08 浏览次数: 30

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尊老爱幼,关心集体,积极上进。

二、维护公共利益,爱惜公共财物,爱护校园绿化,不做损害学校利益和集体荣誉的事。

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四、维护上课秩序,认真听讲,勤于笔记,善于思考,认真回答教师的提问,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五、参加会议按时到场,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保持会场整洁。

六、不在课堂和自修时间使用手机、BP机、游戏机和手提电脑等进行通讯和娱乐活动;不在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公共走道等场所从事球类、滑板、溜冰等妨碍他人学习工作和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的体育活动;不在教室、实验室等学习场所打牌、下棋、玩游戏;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不穿拖鞋、背心、吊带衫进入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

七、男女交往持之有度,举止得体,不做有伤校园文化和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

八、为人谦逊随和,言语文明,不讲粗话、脏话,不说有伤他人自尊的话,不取笑生理有缺陷者。

九、日常行为文明,不抽烟,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不看不传内容不健康的书刊或音像制品。增强网络道德观念,文明上网。正确使用文明网络语言,不在网上散布不实言论或诋毁、诽谤他人。

十、文明用餐,就餐排队不插队,自觉维护食堂的整洁环境和用餐秩序。不把饭菜端出食堂,就餐完毕主动把餐具放至指定的地点。

十一、遵守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下河戏水、翻越围栏、爬窗,不采取非正常手段出入校园、宿舍。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寝室。

十二、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寝室熄灯后保持安静,不打扰其他同学正常休息。

十三、自觉遵守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财产。不攀折花木,不乱扔垃圾,共同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

十四、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和卫生习惯,不乱扔东西,不随地吐痰,不在教室吃早饭、零食,自觉履行值日生职责和义务,保持教室、宿舍、校园环境清洁卫生。

十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踊跃参与社会实践、教学实习、公益劳动以及各种志愿者活动,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