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辅导员考核评分标准(初稿)  
发布时间: 2012-09-03 浏览次数: 123

08秋辅导员

1、班级迟到:20%

2、班级卫生:10%

3、综合排名:10%

4、测评:10%

5、宿舍卫生:10%

6、成长系统:10%

7、工作手册:10%

8、工作完成情况:20%

计算出总分后

违章电器:按查出数量在总分中减去1分;

晚归人次:按记录人数在总分中减去1分;

思政论文:上交的加1分,其中获奖的另加1分,共2分;

其它奖惩:学生中校外获奖的加1-2分,受到处分的按人次减1分。

08春、07秋辅导员

1、班级迟到:20%

2、班级卫生:10%

3、测评:10%

4、宿舍卫生:10%

5、成长系统:10%

6、工作手册:10%

7、工作完成情况:30%

计算出总分后

违章电器:按查出数量在总分中减去1分;

晚归人次:按记录人数在总分中减去1分;

思政论文:上交的加1分,其中获奖的另加1分,共2分;

其它奖惩:学生中校外获奖的加1-2分,受到处分的按人次减1分。

07春、06级辅导员

1、班级迟到:20%

2、测评:10%

3、宿舍卫生:20%

4、成长系统:10%

5、工作手册:10%

6、工作完成情况:30%

计算出总分后

违章电器:按查出数量在总分中减去1分;

晚归人次:按记录人数在总分中减去1分;

思政论文:上交的加1分,其中获奖的另加1分,共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