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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教职工食堂服务质量的几点意见 | ||
发布时间: 2012-10-26 浏览次数: 2558 | ||
上师天华 [2010]13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邹董事长及学院党政领导的指示,2月28日,由叶才福常务副院长牵头,组织党委、办公室、工会、后勤等相关部门领导,并约请上海中快餐饮公司左启泉总经理共同商议,就如何改进教职工食堂的服务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院设置食堂协管员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待遇。 为了便于对食堂承包人实施长效监督机制,学院应配置1人长驻食堂工作,学院内部称为工会干事,专司教职工的生活服务工作,外称食堂协管员。办公地点设在食堂后面的小平房内,设置电话机一台,便于广大教职工联系和投诉。 1、食堂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1)承担双方沟通职责。协管员代表全体教职工,对食堂服务过程的各种要求和意见及时与食堂管理者传达,协助食堂及时制订工作改进的措施,并将食堂对消费者的要求和各种实际困难及时向校方反映,确保双方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2)承担食堂服务监督职责。协管员代表学院对食堂工作实施监督,主要内容为:一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负责对食堂采购的食品验货或抽检,了解进货渠道和价格,查看进货凭证,发现质、价问题及时提出。二是,对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习惯及食品加工程序进行卫生监督,要求保持食堂环境整洁,食品卫生。三是,对教工食堂饭菜品种、价格、数量进行监督。确保每天供应品种多,价格合理,标价供应,打菜数量适中。四是,对食堂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方法进行监督。 (3)承担学院客饭和食堂内宴请的督促、落实。协管员凭院办开具的客饭单和宴请通知,协助食堂工作人员按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4)双休日负责监督检查住校师生伙食供应情况。 (5)协管员每月一次向学院食堂管理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协调小组由谢吕法任组长,冯水康任顾问,龚春蕾、吴国兴、曹卫,张芳为组员,每月一次召开工作碰头会,听取协管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并在食堂餐厅挂意见箱,加强教工监督。 2、食堂协管员的工资待遇。 协管员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享受职工福利。由于其每周法定工作日6天,每天工作时间至晚饭结束,其延长工作时间部分,每月给予1000元补助工资,不再另计加班费。 二、进一步改进就餐环境和设施。 1、改进大厅餐桌布置。由后勤公司负责采购塑料台布由食堂负责每周清洗一次;台面牙签、餐巾纸、桌花摆放由学院行政处派人采购,列入工会经费,由协管员领用放置。 2、改进小餐厅环境。由后勤公司负责采购棉质台布;重新采购四套小餐厅专用餐具。 3、由学院提供经费,后勤公司派人采购,更换350套教师食堂专用餐具(盘、汤碗、调羹、筷子),更换50套客饭专用盒,争取在3月15日前完成。 4、教工食堂应保持室内温度。冬天12度以上、夏天30度以下,必须在10:30~12:30时间段开空调。学院定期给予食堂适当的电费补贴。 三、进一步改进食品质量。 1、每餐副食供应不少于三荤、三炒、三蔬,周一至周五每天要有新品种供应;及时征求消费者意见,淘汰口味不好的品种。 2、重视汤的质量和口味。学院每天每人补贴0.5元,每年以200天计,每年补贴3万元。补贴费每月由协调小组会议讨论,认可质量后支付。食堂应保证每天汤料的更换。 3、由食堂负责,在供应窗口提供调味品供就餐者选择。 4、切实按定价标准改进客饭质量。 从本学期起,学院确定盒饭分三类标准:甲类每份20元;乙类每份15元;丙类每份10元。盒饭配菜食堂要单独加工,不能供应大锅等。甲、乙类客饭需配备水果。盒饭由办公室登记填单,协管员督促落实,一月一次结算。 5、经与天贤后勤公司商量并征得同意,学院与后勤每年共同承担部分伙食补贴费,与承包公司一起,签订一个三方协议,保证伙食标准有较大提高。 四、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1、教工食堂应聘请技术较好的专职厨师掌勺,中餐品负责为教职工炒菜;服务员要相对固定,不要经常更换,以便熟悉服务对象和要求。为鼓励教职工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学院每月支付1000元作为工资外奖励金,由食堂经理与协管员商量分配。 2、每天就餐过程中,应保持餐桌整洁,食堂制定专人及时清理桌面残留物。 3、坚持明码标价,使教职工明明白白消费。 4、保证第四节任课教师能吃上热饭、热菜、热汤。每天12:00左右,确保三个供应窗口,另为第四节任课教师专门提供新鲜炒菜两只以上。 五、学院各部门及广大教职工应主动配合,共同抓好教工食堂建设。 1、教职工就餐人数明显增多、减少时,应提前通知食堂协管员。 2、因会议、参观等原因提前、退后就餐时,应提前通知协管员。 3、各种意见、建议及时向协管员转告,以便采取改进措施。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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