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修缮安全条列  
发布时间: 2012-11-07 浏览次数: 51

1、对房屋及其它设施改造的施工,应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2、按照工程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

3、不得乱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当天的垃圾要及时运到指定地点不能妨碍师生的教学。

4、我处需要经常对正在施工的工程对其结构安全,质量审查回复给有关部门领导。

5、努力做好学院的建筑物修缮工作,使各院系和职能部门能够有一个很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