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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年报 | ||
发布时间: 2014-10-30 浏览次数: 298 |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并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2013-2014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编制本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内容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天华学院自2005年建校以来,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方法等方面加以实施,严格遵照“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整体设计,分头梳理;横向沟通,相互补台;认真操作,稳步推进”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并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各项事宜。 2013-2014学年,学校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重点致力于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和加强督查反馈三个方面的工作,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实践。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 学校在人事变动时,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的成员及时进行调整,并明确职责,将信息公开各项措施更加具体化,责任具体到人。过去的一年里,在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网络中心、教务处、财务处、学保处等推进信息化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的良性工作运行机制得以建立,从而为信息公开的全面推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适时召开不同条线的座谈会等形式,部署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充实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制度朝更健康成熟的方向发展。 (2)完善规章制度 本学年围绕校园网建设工作,从完整性、应用型、实效性和安全性四个方面着手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一年来,先后修订完善了一系列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从制度上保证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展开。 (3)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通过每月两次的校务委员会、不定期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各二级学院相关会议、专业主任会议等有效形式对学校的重大事务、工作规划、财务预决算、章程等进行审议通过。 二是实行每月一次的党政监领导现场办公会议和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座谈会,通报审议学校方方面面的信息,并先后在青年教师、老教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中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倾听意见,认真研究,逐条答复。 三是在学校主要教学大楼内的电子屏上及时公开信息。同时运用校园网络、电子屏幕、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四是以通知书、新生开学家长会、辅导员与家长及时沟通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开涉及学生利益的有关规定和事务。 五是不断更新学校信息公开网站,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并努力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六是坚持校园新闻发布会制度。已经实行了四年的校园新闻发布会制度,每个月一次,主要由学校中层干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党团支部书记以及骨干教职工党员参加。发布会主要涉及:(1)重大时事热点问题;(2)上级重要方针政策;(3)社会各界的突出问题和反应;(4)学院各阶段重要工作和决定;(5)学院典型事件宣传;(6)学院不良现象点评。 七是开通“校长信箱”。通过校长信箱,师生员工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建议、设想以及对学校工作的批评意见都可以直接传达给校领导。本学年,共收到一百二十封来信,这些来信,经校领导批注后,由各职能部门调查解决,然后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对每一封邮件给予答复。 (4)加强督查反馈 一是组织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学校自查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二是校内监管。学校纪委采用学生座谈会、个别谈话以及开展民主评议等形式向师生员工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倾听广大师生建议,并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的信息 2013-2014学年我校通过校园网、电子屏等主动公开的信息约1146条,主要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定、决策事项,职称评聘、晋级晋职、奖惩,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经费管理,招生、考试事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事项;物资采购以及其他涉及学生利益、涉及教职工利益等事项的公开数量较上一学年也有明显增加。 (2)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参照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本学年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涵盖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科研立项、职称评审、学科评估、资金使用等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问题也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进行公开。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政务、党务、工会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公开。 2.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实施方案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的公开。 3.机构改革方案、干部任命、党政管理人员岗位设置、教学教辅岗位设置以及人员定编等情况公开。 4.教师、干部聘任、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先评优等事项公开。 5.学生正常收费等收入公开。 6.招生事务包括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情况的公开。 7.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事项的公开。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福利分配方案;计划生育管理等情况公开。 8.教研、培训、教育科研、图书信息等内容的公开。 9.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如学生奖、贷、助学金的办法和名单,评先评优、奖惩和就业情况等事项的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内容的情况。 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2014学年,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分工更加明确、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更加细化,但仍存在明显的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由于各部门重视程度认识程度的不同,从而直接导致各部门信息公开效果的较大差异;有些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不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还尚待完善等。学校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更明确、更到位,这是今后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 (2)学校各级领导尽可能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着重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3)学校将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加大对信息化工作,尤其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力度,以确保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能更加及时、准确、快速地将各类信息传递给广大师生、社会公众及政府各级有关部门。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4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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