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范收费自查整改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1-04 浏览次数: 634

本学期开学后,我校连续收到沪规费办[2010]第8号、第9号文件,这是上级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的体现。为了认真贯彻两个文件精神,我校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

学院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在常务副院长叶才福主持下,用半天时间集中学习了两个文件,尤其对沪规费办[2010]第8号文件对我校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检查分析了出现问题的思想原因和管理制度缺陷。领导小组成员纷纷发言,大家表示,天华学院是一所新建的民办学校,打基础、创品牌是我们的长期任务,规范办学是建立社会信誉的重要内容,千万松懈不得。纪委书记龚春蕾老师在学习中强调,去年六月我校在全市规范教育收费专项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我们要珍惜自己的荣誉,只能好上加好,不能再出问题。

二、积极采取改进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第8号文件指出我校存在的两个问题:第一是公示形式和内容不一致。我们分析认为,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各职能部门在公示内容时,不通气、不协商,各司其政,造成不一致。这次会议重申:今后,由学院办公室作为公示内容的最后审核部门,要在文字上严格把关。对于应公示而没有公示的内容,由财务处整理内容后在10月1日后补示。

文件指出的第二个问题是一卡通办理多收费用,会议决定:由后勤生活办公室立即将多收的5元钱,按名册退还学生。今后严格按规定收费,经办人员无权擅自增加收费标准。

三、组织力量,重新审查原有制度。

为了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抓常新,会议决定,由党政办公室谢吕法主任牵头,会同财务处、教务处、后勤公司、学生处、招生办等部门,在10月中旬结合学院实施“质量保障与测评体系”的机会,再一次对学院建院五年来制定的制度进行复查,凡有不适合当前要求的,要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再公布实施。

总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认真抓好这项工作,为天华学院的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也真诚希望上级领导在工作中对我们实行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