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困助学  
发布时间: 2012-11-26 浏览次数: 156

类别:A2.5 帮困助学 编号:015

控制点

A2.5.1助学贷款
要求:

 

①宣传力度:在录取时及时向新生宣传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建立贫困生入学“绿色通道”,因助学贷款而引发的投诉率为0

②程序审查:明确贷款的条件和程序,严格材料审查制度,积极协助困难学生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坚持对贷款学生进行抽样家访。

③诚信还款:要求贷款学生签订诚信还款承诺书,承诺书签约率达到100%,并为每位贷款学生建立诚信档案。与用人单位建立密切联系,对学生毕业后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

 

职责分解:

 

1、处长承担部分:

1)领导帮困助学工作作到宣传到位、程序严格、公平公正。

(2)安排专人负责对贷款诚信工作的监管和追踪 。

2、副处长承担部分:

配合处长检查帮困助学工作、贷款工作的落实情况。

3、帮困助学专职辅导员承担部分:

(1)负责落实帮困助学计划的实施;

(2)对上报的申请材料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需要帮助的学生给予及时的帮助;

(3)向学生宣传助学贷款政策。

支持

文件

1.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略)

 

2.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略)

3.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略)

4.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细则(见第100页)

5.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还款流程(见第103页)


类别:A2.5 帮困助学 编号:016

控制点

A2.5.2 助学金
要求:

 

①助学体系:建立学院帮困助学工作机构,制订帮困助学工作条例,健全政府助学金、学院补助金、党员干部帮困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体系。

②操作程序:各类帮困助学途径运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发放及时,确保应受助的贫困学生真正得到生活资助。

③资金筹措:建立专门基金帐户,向企业和社会多方筹措帮困资金,金额每年有递增。

 

职责分解:

 

1、处长承担部分:

1)理解上级文件精神,负责学院的帮困助学的工作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府助学金、学院补助金、党员干部帮困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体系的工作。

2)对助学金申请、发放途径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监管,确保应受助的贫困学生真正得到生活资助。

3)向企业和社会筹措帮困基金。

2、副处长承担部分:

配合处长开展帮困助学工作。

3、帮困助学专职辅导员:

(1)具体负责学院帮困助学机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帮困助学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开拓助学岗位、组织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支持

文件

1.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11月)(见第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