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9-04 浏览次数: 32

1. 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度,即: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内衣,勤换工作服。

2. 烹饪人员必须使用新鲜原料,对变质、霉变、虫蛀的原辅料,不予加工制作。

3. 加工食品要认真负责,避免外熟内生的假熟现象发生。

4. 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盛放熟食,不用生揩布擦洗餐饮炊具。

5. 生、熟盛具标志明确,调料盛器内外干净,操作场地无积水、无污垢,冰箱内按规定存放食物,防止生熟、荤素交叉,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6. 工作结束,擦洗干净调料盛器,按规定加盖。灶上灶下必须冲洗干净,垃圾及时清除。剩余原料及时入库保存。

7. 荤、素原料严禁着地放置。灶头有试味工具,食物有留样备验制度。

8. 门窗、玻璃明亮,照明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