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进步奖申报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 2012-09-03 浏览次数: 468

一、 成果材料准备

1、基础类研究组合本课题组(或本人或本领域自己、他人的)正式发表的20篇以内的论文,形成完整的一种新的理论、新的方法等成果。

2、发明类研究授权发明专利,未授权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需有查新检索证明(国家认可的申报国家发明奖的查新检索机构,上海只有上海市科技情报所)。

3、应用类研究通过鉴定(上海市规定,须上一年10月底前鉴定,教育部对鉴定的时间要求不是很严,但成果应用须一年以上,并在当年4月底前将鉴定材料交教育部),已将课题材料归档。

二、 应用材料准备

1、基础类研究提供国内外同行引用证明,可将同行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论文的第一页、论文的最后一页(有参考文献的)复印件,作为应用证明。如属应用基础研究,还可将工程应用证明附上,工程应用涉及经济效益,证明上应盖标有财务两字的公章。

2、发明类研究提供国内外用户的应用证明,社会效益证明盖单位章;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利税、节支、创汇等经济效益证明,须盖有财务两字的公章。

3、应用类研究提供国内外用户的应用证明,社会效益证明盖单位章;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利税、节支、创汇等经济效益证明,须盖有财务两字的公章。环保类成果,如只有社会效益,可只提供社会效益证明。

应用证明请一式多份盖红章,因每次申报均需有一份为红章。

三、填写推荐书

1、按照专利成果科提供的推荐书样本,严格按照字数要求,逐项栏目规范填写有关内容,不使用形容词和修饰词,以明确的文字进行表达。

2、使用有关奖励办提供的软件系统,将推荐书中的内容进行输入,并作软盘备份。

四、 推荐材料审查

推荐书的内容填写完毕后,由科技处专利成果科进行推荐材料的审查:

1、正式发表的论文,最后一篇的发表时间应一年以上;

2、主要完成人的排名原则上按照鉴定时的排名次序,如几个成果合并,完成人排名可作调整;完成人在主要贡献栏签名;

3、推荐书中各栏目的内容,各有侧重,填写应符合要求,表达应清晰明了;

4、多家单位完成的成果,各单位公章完整等。

五、 材料上报

按照奖励办要求,专利成果科指导课题完成人将申报材料整理装订,次序为:

1、推荐书;

2、技术评价证明(评审意见、鉴定证书、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或查新报告等);

3、应用证明(国内外同行引用证明复印件、国内外生产及应用单位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其他证明);

420篇以内的论文全文或主要技术报告。

(以上材料所需份数,根据不同部门要求另行决定)

软盘汇总;加盖学校公章,材料报出

注:上海市奖励在每年4月初开始申报;教育部奖励在每年6月份开始申报。其他奖项请注意通知。

纵向科研合同管理流程

1、项目申报流程:

2、项目立项经费管理流程:

3、项目结题、验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