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9-04 浏览次数: 40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学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1. 上海天贤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 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 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4. 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5. 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