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天华 [2009]25号
经第四十二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就下列同志任职通知如下:
陆蕙文任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付处级);
贾长宽任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付处级);
陈道炯任质量管理办公室督导(付处级)。
以上同志任期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协议时间等同。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