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会关于聘任学院正副院长、质量总监、财务总监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2-09-26 浏览次数: 382

上师天华董[2011] 2 号

 

 

经2011年7月10日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决定续聘:

石伟平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院长。

经院长提名,决定续聘:

叶才福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常务副院长;

郭伟奇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副院长;

陈新斌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副院长兼质量总监;

经院长提名,决定聘任:

龚春蕾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副院长;

史文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副院长。

决定续聘:

李雅君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聘期均为四年,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会

201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