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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会关于聘任学院正副院长、质量总监、财务总监的决定 | ||
发布时间: 2012-09-26 浏览次数: 382 | ||
上师天华董[2011] 2 号
经2011年7月10日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决定续聘: 石伟平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院长。 经院长提名,决定续聘: 叶才福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常务副院长; 郭伟奇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副院长; 陈新斌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副院长兼质量总监; 经院长提名,决定聘任: 龚春蕾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副院长; 史文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副院长。 决定续聘: 李雅君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聘期均为四年,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会 2011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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