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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会关于相关人员的聘任决定 | ||
发布时间: 2012-09-26 浏览次数: 520 | ||
上师天华董[2011] 3 号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聘任: 萧蕴诗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教学特别顾问(副校级); 许岳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工会主席(副校级); 陈颖书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高级顾问(助理级); 严益民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质量监督委员会副总监(助理级); 朱国权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长助理; 王友根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长助理; 张伟大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长助理。 吴国兴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院长助理; 谢吕法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院长助理; 滕薇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院长助理。 以上人员聘期均为两年,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会 2011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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