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会关于相关人员的聘任决定  
发布时间: 2012-09-26 浏览次数: 520

上师天华董[2011] 3 号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聘任:

萧蕴诗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教学特别顾问(副校级);

许岳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工会主席(副校级);

陈颖书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高级顾问(助理级);

严益民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质量监督委员会副总监(助理级);

朱国权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长助理;

王友根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长助理;

张伟大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长助理。

吴国兴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院长助理;

谢吕法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院长助理;

滕薇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院长助理。

以上人员聘期均为两年,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会

201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