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吴国兴等同志职务聘任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2-09-26 浏览次数: 905

上师天华[2011]34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聘请:

吴国兴任院长助理兼实习实训处处长;

谢吕法任院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滕薇任院长助理兼教务处处长;

许岳任人事处处长,曹卫任人事处副处长;

林琪琴任财务处处长;

朱国权任资产设备处处长,董海霞、潘友德任资产设备处副处长;

张伟大任行政处处长;

曹云林任学生与保卫处处长,孙叶青、周烨刚任学生与保卫处副处长;

陈道炯任科研处处长;

王慧任教务处副处长;

符跃鸣任实习实训处副处长;

吴莺任就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张洪兴任机械工程系常务副主任;

王坚任电子信息系主任,陶亚雄任电子信息系常务副主任;

胡海鸥任经济与管理系主任,朱海森任经济与管理系常务副主任;

孙有望任交通物流系主任,陆铸文任交通物流系常务副主任;

张春柏任英语系主任,史文任英语系常务副主任;

吴素莲任日语系常务副主任;

朱建华任德语系主任,滕薇任德语系常务副主任(兼);

惠中任教育系主任,夏明烨任教育系常务副主任;

林路任艺术系主任,吴明道任艺术系常务副主任;

吴为善任对外汉语系主任,陈再阳任对外汉语系常务副主任;

杜晓新任心理系主任;

朱程荣任计算机系副主任;

裔勇刚任基础教学部常务副主任;

祝亚平任通识教学部主任;

孙叶青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主任(兼);

史文任国学院院长(兼),祝亚平任国学院副院长(兼);

朱国权任海外教育学院理事长(兼);

史文任海外教育学院院长(兼),陶亚雄(兼)、胡珍、郭伟钧任海外教育学院副院长。

以上人员聘期均为两年,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