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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各部门助理级干部任职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4-10-29 浏览次数: 1192 | ||
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为了加强学校两级管理,调整和充实各部门管理队伍力量,现就二级学院院长助理及行政处室处长助理职务任职情况通知如下:
范君艳、徐振、时书剑任工学院院长助理; 孟林丽、蒋亚萍任管理学院院长助理; 张爱勤、李娟任教育与艺术学院院长助理; 黄蔚任语言文化学院院长助理; 杨宇然任健康学院院长助理; 张云、聂晓晶任通识学院院长助理; 解健、许晓洁任资产设备处处长助理; 蔡勇永任学校办公室主任助理; 戚春兰任财务处处长助理; 王晓兰任人事处处长助理; 于美娟、张昺炎任教务处处长助理; 包静波、刘洪伟、周建文、邵海波任学保处处长助理; 顾媛媛、肖晔任实习实训处处长助理; 邱欣寅任科研处处长助理。
以上任职人员聘期壹年,自二○一三年九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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