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29 浏览次数: 1511

各位老师:

 

   2021年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一、申报讲师职务个人需要报送的材料:

1. 学术技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第(1)-(4)条款之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封底)

(1)独立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独立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在有正式书刊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3)独立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在有正式书刊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并参编(须独立编写一章及以上)正式出版的教材一部及以上。

(4)独立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在有正式书刊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项(二等奖或以上)。

 

上述学术水平与科研业绩被SCI、EI、ISR、ISTP、SSCI、AHCI 摘录的,需本人提供加盖检索机构公章的检索证明。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二份(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讲师职务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本科学历申报讲师职务须提供四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成绩合格)(原件和复印件)。

6.《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粘贴在材料袋上)。

 

注:1.以上材料全部装在档案袋内。

 

2.讲师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的要求: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助教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3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担任5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并学习过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3.请到人事处领取《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


二、时间节点:申报讲师职务的个人材料于2021年9月20日前上交人事处。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