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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学校印章使用规定 | ||
发布时间: 2023-09-29 浏览次数: 10 | ||
关于学校印章使用规定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一、即日起将启用本规定所附的“印章申请单”,原“印章使用申请单” 作废。 二、“印章申请单”须经学院或部门领导签字。
三、即日起不接受学生前来办理盖印章事宜。
四、凡使用校领导签名印章,需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
五、凡合同、协议用印章,涉及资金的,须经分管学校产业发展校长审
核同意,并盖合同专用章(该章由分管产业发展校长负责)。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学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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