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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报新一轮科研发展计划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3-12-13 浏览次数: 0 | ||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董事会和校行政提出的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各二级学院、各专业(科研团队)、各位教师均需制定三年科研发展计划(三个清单)。请各二级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梳理2022年度和2023年度科研成果的基础上,滚动制定新一轮的科研发展计划,并于12月29日前将新的科研发展计划表格、科研发展计划统计报告汇总后发给科研处。 填报说明如下: 1.关于科研发展计划表格和统计报告: 教师个人填写“XXX学院教师科研发展计划及2024年度发展计划”(附件1);科研团队(专业)负责人除了填写以上表格外,还需要填写“XXX学院科研团队横向课题申报计划(未来三年)及2024年度申报计划”(附件2)。 学院在各专业、各教师填报科研发展计划的基础上,形成“XXX学院科研发展统计报告”(附件3)。 2.关于填报数据(时间)的说明: 教师个人科研发展计划及科研团队发展计划,均需填写2张sheet,分别是:本年度(2024年)及未来三年的数据(2024年-2026年)。 3.关于学历提升的说明: 计划提升学历的教师,“计划年份”填写预计提升学历的时间;正在提升学历(攻读博士或硕士)的教师,“计划年份”填写预计毕业时间。 4.关于论文、著作、美术艺术类作品、科研项目分级的说明: 科研成果的等级划分参考《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及奖励办法》(上师天华2023【20】号)。
科研处 2023.12.13 附件1:XXX学院教师科研发展计划及2024年度发展计划(提交版).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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