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依法治校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10-18 浏览次数: 1718

2021-2022学年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依法治校年度报告

天华学院坚持以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依法治校的全过程。今年上半年在上海疫情防控的大考中,学校依法科学治理,实现校园疫情“零感染”;同时,上海市教委将天华学院纳入硕士学位授予权重点培育单位,学校将抓住契机,坚持依法治校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

学校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现有9个二级学院,35个专业方向,其中包括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约740名专职和兼职教师,10155名学生。自2005年建校以来,学校各届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只有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才能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制度保障,学校才有创新的动力和发展的后劲。学校经过十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全力推进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在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内部治理体系方面,取得了在理念上具有领先性,在行动上具有可操作性,在民办高校中具有一定借鉴意义的初步成果,其基本原则和做法可概括为:“权力制衡、集体决策、有效监督、依法治校”。现在从八个方面来汇报本年度学校依法治校的开展情况:

一、加强依法治校组织领导情况

1.学校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设有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工作小组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本年度已将依法治校的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计划并有明确的工作要求。

本年度依法治校会议安排,党委会、中心组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依法治校组织领导的情况。学校党委会制度健全,每学期都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依法治校工作的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学习、部署,2021-2022学年,党委会共安排了3次相关会议进行学习讨论和布置落实。

学校建立了中心组学习长效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例如学习内容,2021-2022学年共安排了2次专题学习。2021年12月6日,学校举行党委中心组(扩大)围坐研讨会,学习交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心得体会,党委中心组成员、党委和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党委书记陆建非主持。2022年5月9日上午,学校党委以腾讯视频形式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校党政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以及各总支书记参加会议,党委书记陆建非主持。会议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上海市委常委会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精神。

2.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2021年12月30日上午,学校召开2021年依法治校工作座谈会,上海市民办高校政府督导专员、党委书记陆建非主持会议。学校财务处、资产处、人事处(工会)教务处、学保处(团委)、招生办、就业办和审计法务处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他们从不同侧面阐述本部门的制度建设、规范程序和决策议事规则的具体相关做法,以及未来挑战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学校设有法务工作的校内机构:审计法务处,由刘天翔担任处长,郑宁担任审计法务处副处长,并聘任专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其服务范围涵盖: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处理诉讼和非诉纠纷等。2021-2022年度法务事务部完成货物与服务采购合同56份、工程类合同4份、合作办学及框架协议1份,共出具审核意见书77份,累计审核的各类合同总额达27,129,717.2元

二、全面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

1.章程建设及实施情况

学校现行有效的章程是于2019年7月26日经市社团局核准实施。在此基础上,按照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要求,全面完善大学章程。

其一,突出党组织在依法治校中的政治核心地位。2020年10月,大学章程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党组织建设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章程第四条治校概述修改为“学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校和党的领导有机统一,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施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引领的职责。其二,进一步深入践行公益化办学理念。学校自2010年4月,投资方作出放弃合理回报的决定,并写入《天华学院大学章程》。在2021年9月,最新《民促法条例》施行以后,学校组织学习后,发现《天华学院大学章程》与国家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最新精神高度一致。所以,学校将会继续坚持,在十多年来学校一直在政府所倡导的公益化办学道路上奋力前行。

学校《大学章程》是根据《天华学院章程实施工作方案》,由学校监察委牵头推进实施,并通过学校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

2.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截止2019年,我校现有校内规章数量包括:教育教学类46项、资产财务类29项、教职工聘评及人事管理类22项、学生招生及学籍管理类21项、科研管理类13项、安全管理类5 项;近3年新增3项规章,包括审计法务工作实施细则、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类、修缮工程招投标管理类。其中直接涉及依法治校的相关校内文件有: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决定。

3.实施及保障机制

为使校内规章制度与章程相配套,学校已形成规范的立、改、废流程,由废、改、立办公室牵头实施意见征询机制、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公开与公示机制、跟踪与评估机制、规章汇编机制、档案保管机制等。章程制定并实施后,2021-2022年度以章程为依据,新发布校内规章制度2件,废止0件。

三、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1.学校决策机制及其流程

学校明确界定了校内不同事务的决策机构及其职权,确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党、政、监共同负责制,通过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常委会以及校务委员会等校级会议审议决策进行。学校出台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就目的和依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求等进行了规定。学校在重大决策前,建立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并建立了公示等监督制度。

2.二级管理

学校于2013年9月建立了校院二级管理相关制度,同时建立了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学校在实施二级管理时,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取消了系,增加了一些部和中心,学校实行校院二级分级管理后,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二级学院及相关部、中心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利。

3.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情况

学校设有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本年度实际履行相关职权。2008年,学校第一届教代会代表于2008年选举产生,当年召开了第一届教代会暨工代会,选举产生了教代会委员,建立了教代会机构,为学校教代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了基础。2021年年初,学校选举产生了第三届教代会代表,召开了第三届教代会、工代会。

学校教代会、工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021年4月7日中午,学校第三届双代会第二次会议在明华楼报告厅隆重召开。79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工会常务副主席曹卫主持。经过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全票同意通过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调整课时费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须知》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期末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民主生活会、中层干部学习会等形式,听取学校“十四五”规划制定意见和实施情况,以及《天华学院董事会2020-2021学年度工作纲要》、党政监工作计划及总结、工会工作年报,以及对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全校教职工全面了解教学、财务、资产、人事、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参与谋划学校发展大略;通过教代会会议、人事委员会会议、财务预算委员会会议、校长办公会、校务委员会会议就不同议题审议讨论学校2021年教代会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与教职工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另外教职工大会还于2021年6月7日-6月11日召开专门大会,听取中层干部履职报告;通过学校监察委和监事委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对违纪违规的现象进行查处并提出处理意见。

4.学术组织建设及权力行使

学校设有25人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占比21%;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科、专业负责人的专任教授占比8%;青年教师占比42%;特邀委员29%;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人具有行政职务。

学校在下列事务决策前,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作出决定的包括: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学术规划;学术机构设置、交叉学科建设创新机制、学科资源配置等方案;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学校在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作出评价的,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的事项包括: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校学术委员会工作。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的核心,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统筹行使我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2021-2022学年,审议表决10项重要学术和科研事项,包括:2021年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推荐、2021年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遴选、2021年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报遴选、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遴选、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遴选、202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遴选、2022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申报遴选、2022年上海市重点课程申报遴选、2023年上海市教育科研项目申报遴选。同时,审议第六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审议202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2021年10月,组织开展第二届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术治理和评议机构。

科研项目申报情况。 2021-2022学年,学校组织申报52类上海市级及以上教学和科研项目。经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以及校内外专家的遴选与评审,推荐上报86项科研和教改项目,包括:2021年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8项;2021年上海高校一流本科课程8门,2022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4项,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项,2022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202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8项,2021年上海市民智计划项目1项等。

学术成果情况。2021-2022学年,学校获批上海市级及以上学术成果(科研及教改项目)36项,包括:202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1项,2022年上海市教育科研项目1项,2021年上海高校一流本科课程3门,2022年上海市重点课程7门,2022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4项,2022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学会规划课题4项,2021年上海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项目1项,2021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项目15项。

学校在做出下列决策前,通报过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过咨询意见的有:

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本年度学术委员会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0起,裁决学术纠纷0起。

5.其他民主参与情况

学校设有监事会,人员构成如下:监事长:韩晓玉,监事:江芳、郑宁。具体职责权限如下:(1)检查学校财务运行情况;(2)对学校董事和校领导履职、学校依法办学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学校章程的董事和校领导提出免职的建议;(3)当董事和校领导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领导予以纠正;(4)监事会监事长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5)行使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学校工作按期换届,目前为第三届,工会主席吴国兴,常务副主席曹卫,委员为王茜、包静波、朱博、周建文、徐娟、答英娟、韩聪颖,赵科、徐振、戚春兰当选为第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王晓兰、孙连荣、杨央、周丽婕、胡雅楠、夏智源、曹卫、谢京茹、戴沉雁为第三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曹卫为女工委主任。

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初心宗旨、伟大精神和宝贵经验,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好学校“十四五”开局各项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助力。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上下功夫,构建起联系广泛、服务多元的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获得感。

2021年,天华学院工会在上海市教育工会、学校董事会和学校党政监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能。会议上,各工会干部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一是制度保障,维护教职工民主权益。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以“校院二级网络”为纵线,以“六大驿站”为横线,架设服务教职工的网络,向下倾听最真实的声音,向上反馈最真实的需求,成功实施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获得感。二是活动保障,打造教职工精神家园。工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精神,以“打造职工美好精神家园”为宗旨,重点开展“午间课堂”特色项目,丰富了教职工的文化生活,提升了教职工的综合素养。同时,一批品牌活动也深入人心,比如连续举办四届的“爱朗读”大赛、一年一度的“趣味运动会”、精彩纷呈的“六一活动”以及新增的“建筑阅读,人文行走”等。三是权益保障,服务教职工职业发展。开展各类教师培训,满足不同阶段教师的需求,引导教职工不断提升教书育人、科研创新和服务社会的本领。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竞赛,以赛促教,我校教师在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上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上海市女性教育教学能力评选活动等赛事中多次收获个人和集体奖项。四是场所保障,满足教职工活动需求。在校级“教工之家”的基础上,已经建成“教工小家”9间(其中五星级3家,四星级4家,三星级2家),建立了教工健身房,设备齐全,服务贴心,并荣获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教工之家”称号。

此外学校还设有团委、妇联、学生会等组织。

四、规范办学管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

1.招生监督

为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开展,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学校设立了相关监督小组,全面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学校办公室信访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加强对招生章程制定和执行的监督,加强对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的监督,提高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切实加强招生工作中的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纪律。监督投诉电话:021-39966266,021-39966765。

2.教育教学情况

学校设有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专业:1.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项目批准书标号:MOE31US2A20141609N)、2.小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项目批准书标号:MOE31US2A20151711N)、3.康复治疗学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项目批准书标号:MOE31US2A20161774N)。

3.科研管理

学校制定了设立、运作、管理内设科研机构/组织的相关规则: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岗位职责、制定了开展科研活动的管理规范,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举办学术讲座的有关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风险及违约责任承担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专利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学术评价制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关于处理学术纠纷的规则与流程: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

4.财务资产管理

学校制定了收费、退费的标准及具体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生学费收取和退还管理办法),制定了资产登记、建账、管理的资产管理规范: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资产设备管理办法,制定了其他财务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5.校务信息公开

学校设有负责信息公开的信息公开专管员,形成了信息公开具体的机制和工作方案: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建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网页(https://info.sthu.edu.cn/)。

学校已编制信息公开的指南与目录,已公开以下信息类别:基本情况、建章立制情况、规划计划、招生考试及学生管理、教育教学、师资队伍、财务管理、涉外事项、其他等九大类。

五、完善多层保障制度,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1.教师权益维护

学校建立了权利义务明确的教师及其他教职员工聘用制度;根据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建立了涉及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评奖评优、学术不端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

学校设有教师申诉或调解委员会,制定了相关申诉或调解规则,对教师与学校发生的纠纷或意见进行调解,作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

2.学生权益保障

学校设有学生申诉委员会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使学生拥有陈述与申辩权利以及为学生提供援助及服务。学校为学生购买了以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校方综合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大学生医疗保险》《大学生意外补充险(人保寿险)》。

学校保障学生的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主要做法包括:设立了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了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学校保卫处专门成立了校园突发事件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保证24小时时刻在位;保卫处各科室明确分工,相互配合,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3.纠纷解决机制

校办负责处理针对12345及其他政府部门转送的信访件;纪委负责处理学校教师的违纪违规及纷争;学保处负责处理和调停学生纠纷;学校法律顾问负责法律纠纷问题。

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

1.普法机制建设

学校制定了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及相关检查,明确了负责普法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为审计法务处。

2.教职员工法律素质提升

本年度校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相关教师参加了相关培训。学校建立了教职员工全员学法制度。

学校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校领导班子结合讲党课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校级会议就依法治校相关主题进行普法教育;党员民主生活会通过邀请相关法律顾问来校宣讲以及校外参观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普法教育。通过以上活动,教职工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案件或情况。                  

3.学生普法教育

学校通过讲座、班会、新生入学教育、思想政治课、校外参观、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专题普法教育。学生法制意识得到增强,违纪违规现象明显减少。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提高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增强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了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12月4日清晨,学校升国旗暨“宪法晨读”活动在大操场国旗下举行。国旗护卫队护送国旗入场,国旗就位,升国旗,奏国歌,五星红旗伴随着国歌声冉冉升起。学生代表作国旗下演讲,号召广大学子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以宪为本,砥砺前行的新时代青年。中午,学校通过主题班会、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页、学生签名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2021年12月17日下午,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徐涛老师来校开展“认真学习宪法,自觉拥护宪法”主题理论学习。徐涛从古今中外多个维度,向同学们讲述各国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宪法发展的不同思路和不同模式的相同点、不同点。针对当前我国的宪法,详细介绍了其内容的根本性、效力的至高性、实践的重要性,提醒学员们要严格遵守宪法要求。

七、天华学院依法治校的特色亮点

(一)指导思想与行动路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统领中国法治建设的总纲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具体指导法规,天华学院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以大学章程为基础,在上海民办高校先行先试,不断加强其自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上海民办高等教育中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得到政府的认可,并入选“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典型案例”。

天华学院依法治校的现代大学制度探索有着艰辛的探索历程。首先,学校有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早在2005年建校初期,天华学院在上海民办高校中率先提出落实“党组织的五权落实”。在此完善的党组织建设基础上,2012年天华学院被评为“上海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其次,在教育国际化过程中,天华学院制定大学章程及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学校在2011年就率先启动大学章程建设;并在听取了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章程(草案)》教代会审议稿;2015年6月,《天华学院章程(草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最后,天华学院织密内部治理的合规性与风险控制制度网格。2021年9月,《民促法实施条例》施行,促进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加强民办高校的合规化建设,是促进新时代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重要前提和基础,天华学院开展的以合规化建设为核心三级风险防控体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度契合。

(二)天华学院依法治校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做法

首先,天华学院在依法治校工作中不断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抓好“党组织的五权落实”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各项建设,并在学校的改革发展中起到政治核心作用。天华学院从建校初起,就落实“五种权力”。这五项权力,一是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党组织书记是董事会的法定成员,参与所有决策。二是日常工作的知情权,党委正副书记出席院长办公会,了解学院运行的全过程。三是办学方向的监督权,党组织对学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益性办学方向,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以及招生收费、办学质量、财务支出、法人财产转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四是任用干部的审议权。凡董事会或学院选提拔任用干部,事前都必须经过党组织进行考察和公示,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提出是否予以任用的建议。五是党务费用的支配权,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按每个学生100元的标准提取党务工作专项费用,由党委书记签字使用。提高“五个能力”,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思考上形成了良好的治理机制,主要包括,提高学校发展全局的判断、建议能力,提高对重大行政工作紧密配合能力,提高对学校业务工作的影响带动能力,提高对先进典型的扶持宣传能力,提高对落后现象的批评斗争能力。

其次,天华学院党组织开展公推直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学校党组织已开展3次公推直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2018年党支部公推直选,2020年党总支公推直选,2021年上半年党支部第二次公推直选。2021年共选举出党支部书记28人、党支部副书记17人、组织委员23人、宣传委员15人。全校5个二级学院教工党支部通过“公推直选”换届,选举产生了由副教授、副院长担任的党支部书记,为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队伍建设夯实了基础。在此过程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以模范行动引领广大师生投身民办教育事业,着力提升学校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天华学院党组织在党史教育学习中服务群众,知行统一,两个项目入选市级重点项目。2021年,天华学院党组织有两个项目入选《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我为群众 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编号69民办高校教师授课激励计划)和《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我 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发展项目清单》 (编号60校园学习环境设施升级改造)。体现了天华学院党政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级党组织关心教师、关心教学、关心学生的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成果。

再次,天华学院抓住权力制衡、民主决策、程序公开和有效监督四个核心环节,全面推进大学章程现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使学校的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法治化、科学化和系统化。天华学院董事长邹荣祥提出,民办高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问题,是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问题,最重要的是抓住权力制衡、民主决策、程序公开和有效监督四个环节。国外考察的启示让天华人充分认识到,建设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发达国家大学的普遍经验,依法治校、科学治校也是中国民办高校从粗放式发展进入科学化管理的内在需要。

最后,天华学院在章程的框架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风险防控的三级合规性体系建设。第一,在学校董事会层面,学校设立监事会履行风险防控职责;第二,在学校校级层面,学校设立监察委履行对学校整体行政运行风险防控职责;第三,学校设立审计法务处,对学校的各二级机构和职能处室进行风险防控;同时,学校纪委对学校的党组织系统履行风险防控职责。

天华学院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基础上,建立明确一套权威的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守护章程的理念与原则,在大学章程的指引下实现了健康运行。同时,天华学院积极倡导执行文化,不做无操作的决策,在完善治理体系过程中,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能力。

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本年度学校在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任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学校要考虑从体制机制层面如何进一步理顺校内三层监督体系的具体权属关系,全面协调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关系,以形成更强的制度化合力。其二,需要进一步加大教职员工普法教育的培训力度,将依法治校的理念渗透融合到学校教学、科研、学工、资产、财务等各项工作中。其三,缺乏特色普法教育品牌。下一步学校将立足天华学生辩论训练特色活动,建立相应普法教育活动品牌。

总之,学校将强化内控监督能力,不断完善校级系统风险防控及合规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