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校外实践基地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2-09 浏览次数: 153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

校外实践基地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编号:TH2021120801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拟对财务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校外实践基地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项目联系人:翁跃明,联系电话:18916569687业务承办部门: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资产设备管理处,联系人:朱老师,电话:39966118,邮箱:2847401320@qq.com,董老师,电话:39966106,邮箱:675873193@qq.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财务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校外实践基地服务采购项目。

三、拟采购项目内容简要说明:为进一步提高师资水平与教学质量,在2018年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试点专业建设项目支持下,财务管理联合本专业教师在众多专家指导下,开展校外实践基地采购项目。合作期间,上海汇永会计师事务所向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提供带教服务和专业实习机会和场地,指导毕业班学生完成毕业实习I和毕业实习II课程,并为财务管理专业老师提供每年至少一次的专业培训和讲座,每次时长不短于2小时,合同期限为三年,提供①学生带教费46500元(肆万陆仟伍佰元整),包括指导财务管理毕业班学生完成毕业实习I和毕业实习II课程,核算依据为155*150*2学期;②基地场地使用面积为60平方米,基地三年场地使用费126000元(壹拾贰万陆仟元整),核算依据为3,500/月*36个月;③师资培训费36000元(叁万陆仟元整),包括为财务管理专业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核算依据为3,000/人*12人。本次三年合约共计208500元(贰拾万捌仟伍佰元整)。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208500元整(贰拾万捌仟伍佰元整)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选用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主要有:①上海汇永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致力与提供最好的财务会计技术支持和服务,主要经营业务范围覆盖会计、税务、清算和审计的报表、报告以及咨询培训,自2018年起就与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达成合作协议;②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财务指导,保障实习实训质量保证;③保证校外实训场地、实训带教质量和师资培训的专业信息一致性,因此需要选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保证校外实践的一致性。经与上海汇永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本次签订合约共计三年有效期,共计208500元(贰拾万捌仟伍佰元整)总费用相对较低,预算总体可控。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上海汇永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198号708室

七、公示期限:2021129日至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