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0-2021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依法治校年度报告 | ||
发布时间: 2021-10-26 浏览次数: 770 | ||
2020-2021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依法治校年度报告 天华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现有9个二级学院,35个专业方向,其中包括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约540名专职和兼职教师,近10000名学生。自2005年建校以来,学校各届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只有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才能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制度保障,学校才有创新的动力和发展的后劲。 现在从七个方面来汇报本年度学校依法治校的开展情况: 一、学校建章立制情况 1.章程建设及实施情况 我校现行有效的章程是于2019年7月26日经市社团局核准实施。 我校《大学章程》是根据《天华学院章程实施工作方案》,由学校监察委牵头推进实施,并通过学校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 2.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我校现有校内规章数量包括:教育教学类46项、资产财务类29项、教职工聘评及人事管理类22项、学生招生及学籍管理类21项、科研管理类13项、安全管理类5 项。其中直接涉及依法治校的相关校内文件有: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决定。 3.实施及保障机制 为使校内规章制度与章程相配套,学校已形成规范的立、改、废流程,由废、改、立办公室牵头实施意见征询机制、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公开与公示机制、跟踪与评估机制、规章汇编机制、档案保管机制等。 章程制定并实施后,本年度以章程为依据,修订了校内规章制度15项。 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情况 1.学校决策机制及其流程 学校明确界定了校内不同事务的决策机构及其职权,确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党、政、监共同负责制,通过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常委会以及校务委员会等校级会议审议决策进行。学校出台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就目的和依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求等进行了规定。学校在重大决策前,建立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并建立了公示等监督制度。 2.二级管理 学校于2013年9月建立了校院二级管理相关制度,同时建立了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学校在实施二级管理时,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取消了系,增加了一些部和中心,学校实行校院二级分级管理后,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二级学院及相关部、中心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利。 3.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情况 学校设有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本年度实际履行如下职权: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须知》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通过期末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民主生活会、中层干部学习会等形式,听取学校“十四五”规划制定意见和实施情况,以及《天华学院董事会2020-2021学年度工作纲要》、党政监工作计划及总结、工会工作年报,以及对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全校教职工全面了解教学、财务、资产、人事、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参与谋划学校发展大略; 通过教代会会议、人事委员会会议、财务预算委员会会议、校长办公会、校务委员会会议就不同议题审议讨论学校2020年教代会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与教职工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另外教职工大会还于2020年6月1日召开专门大会,听取中层干部履职报告; 通过学校监察委和监事委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对违纪违规的现象进行查处并提出处理意见。 4.学术组织建设及权利行使 学校设有25人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占比21%;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科、专业负责人的专任教授占比8%;青年教师占比42%;特邀委员29%;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人具有行政职务。 学校在下列事务决策前,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作出决定的包括: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学术规划;学术机构设置、交叉学科建设创新机制、学科资源配置等方案;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学校在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作出评价的,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评定的事项包括: 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学校在做出下列决策前,通报过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过咨询意见的有: 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本年度学术委员会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0起,裁决学术纠纷0起。 5.其他民主参与情况 学校设有监事会,人员构成如下:监事长:韩晓玉,监事:江芳、郑宁; 具体职责权限如下:(1)检查学校财务运行情况;(2)对学校董事和校领导履职、学校依法办学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学校章程的董事和校领导提出免职的建议;(3)当董事和校领导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领导予以纠正;(4)监事会监事长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5)行使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学校设有工会,人员构成如下:主席:许岳,副主席:曹卫,委员13人; 此外学校还设有团委、妇联、学生会等组织。 三、依法治校组织领导情况 1.学校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学校设有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工作小组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本年度已将依法治校的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计划并有明确的工作要求。 2.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学校设有专职法治工作的校内机构:审计法务处,由刘天翔担任处长,并聘任专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其服务范围涵盖: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处理诉讼和非诉纠纷等。 四、依法规范办学活动情况 1.招生监督 为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开展,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学校设立了相关监督小组,全面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学校办公室信访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加强对招生章程制定和执行的监督,加强对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的监督,提高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切实加强招生工作中的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生纪律。监督投诉电话:021-39966020。 2.教育教学情况 学校设有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专业:1.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项目批准书标号:MOE31US2A20141609N)、2.小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项目批准书标号:MOE31US2A20151711N)、3.康复治疗学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项目批准书标号:MOE31US2A20161774N)。 3.科研管理 学校制定了设立、运作、管理内设科研机构/组织的相关规则: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岗位职责、制定了开展科研活动的管理规范,如: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举办学术讲座的有关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风险及违约责任承担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专利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学术评价制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关于处理学术纠纷的规则与流程: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 4.财务资产管理 学校制定了收费、退费的标准及具体办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生学费收取和退还管理办法),制定了资产登记、建账、管理的资产管理规范: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资产设备管理办法,制定了其他财务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5.校务信息公开 学校设有负责信息公开的信息公开专管员,形成了信息公开具体的机制和工作方案: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学校已编制信息公开的指南与目录,已公开以下信息类别:基本情况、建章立制情况、规划计划、招生考试及学生管理、教育教学、师资队伍、财务管理、涉外事项、其他等九大类。 五、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情况 1.教师权益维护 学校建立了权利义务明确的教师及其他教职员工聘用制度;根据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建立了涉及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评奖评优、学术不端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 学校设有教师申诉或调解委员会,制定了相关申诉或调解规则,对教师与学校发生的纠纷或意见进行调解,作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 2.学生权益保障 学校设有学生申诉委员会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使学生拥有陈述与申辩权利以及为学生提供援助及服务。 学校为学生购买了以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校方综合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大学生医疗保险》《大学生意外补充险(人保寿险)》。 学校保障学生的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主要做法包括:设立了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了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学校保卫处专门成立了校园突发事件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保证24小时时刻在位;保卫处各科室明确分工,相互配合,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3.纠纷解决机制 校办负责处理针对12345及其他政府部门转送的信访件;纪委负责处理学校教师的违纪违规及纷争;学保处负责处理和调停学生纠纷;学校法律顾问负责法律纠纷问题。 六、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1.普法机制建设 学校制定了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及相关检查,明确了负责普法工作的责任部门为审计法务处。 2.教职员工法律素质提升 本年度校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相关教师参加了相关培训。学校建立了教职员工全员学法制度。 学校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校领导班子结合讲党课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校级会议就依法治校相关主题进行普法教育;党员民主生活会通过邀请相关法律顾问来校宣讲以及校外参观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普法教育。通过以上活动,教职工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案件或情况。 3.学生普法教育 学校通过讲座、班会、新生入学教育、校外参观、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专题普法教育。学生法制意识得到增强,违纪违规现象明显减少。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本年度学校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是建章立制工作要及时跟上学校的快速发展;二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工作机制要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学校法制教育的相关培训尚待加强,内容要紧密切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 针对上述问题和短板,学校将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逐步将依法治校的理念融合到学校教务、科研、学生、资产、财务等各项工作中;二是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形成领导小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法制专管员三位一体的立体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理好师生的申诉请求、法律纠纷以及各类信访件;三是加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普法教育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工具,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关注网络舆情。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21年10月26日 |
|